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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命的保障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4月08日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虽然生老病死是人无法抗拒的自然规律,但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没有人不珍惜自己的生命。谁都不希望出现意外,谁都希望能平平安安度过一生。从幼儿学步的小心谨慎,我们就可以得到启示:人类的安全意识是与生俱来的,并且伴随人的一生。这就是人类用安全来维护生命的主观能动性。

  在煤矿长大的我,耳闻目睹了很多事故,知道那些事故所造成的人间悲剧。是那些安全事故的牺牲者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吗?不,他们也是有血有肉、有感情有理智的人啊!是他们没有意识到安全对于自己的重要性吗?也不是,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人说,那是因为煤矿是井下作业,本来就是危险的工作,发生事故是难免的。我想,这有一定的道理,但也不全是这样。任何事物都有它的规律性,如果违反了它的规律,就会产生相反的结果。从宏观的角度分析,事故的发生分为两种:一种是自然事故,是人防不胜防的,人们把它归结为天意。比如:汽车在公路上奔跑,跑到大树下的时候,正好在这时大树被风刮倒砸在车上造成事故。另一种是违反了事物的规律而出现的事故,也就是责任事故。比如违章造成的事故。因此人们就根据事物的规律,规定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就形成了规章制度。既然后者都是有规律可循的,那么事故的发生率一定比前者少得多。其实不然,在现实生活中,责任事故的发生要比自然事故的发生多得多。

  每一个生产企业,在投产初期都会随之而出台相应的安全规程,配以安全措施,用以规范人们的安全行为,从而使生产可持续发展。但是,生产中的安全措施不一定与生产配套,往往出现“死角”,造成安全事故,当安全事故出现以后,又在规章制度上加上这一条,以此健全规章制度,这就是“用血写成的规章制度”。有了较健全的规章制度,为什么还会发生事故呢?

  一、安全意识淡薄。认为自己所在的岗位没有什么不安全因素,或者认为自己对自己的工作已经轻车熟路,闭着眼睛也摸得着,忽视了安全隐患的存在,结果就在放松的时候,事故也就趁虚而入。

  二、工人文化素质偏低,对安全规章制度理解不透,多数时间只凭经验去做,殊不知有时候自己的“经验”也就是违章操作,违章连自己都不知道。“经验”的积累也就是事故的开始。

  三、盲目追求工作进度。有人说,不违章就干不了工作。在这种心理的驱使下,怀有侥幸心理,嫌安全规程碍手碍脚,于是就违章蛮干。当违章操作一次次得逞时,多么心安理得。不过如此,我不按规程办还是照样没事,这样不是既快又好吗?也许,一次没事,十次没事,一百次没事,在一百零一次的时候出了事,到那时也就追悔莫及了。

  四、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有少数的领导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把安全摆在了次要的位置。像广西南丹县锡矿(2001)7•27特大透水事故,就是一起典型的例子。这次特大事故,就是为了追求效益,在井下严重违章放炮,造成透水事故,81名矿工死于非命,直接经济损失8000多万元。而事故出现以后,县里没有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还隐瞒实情,在事故报告里说没有人员伤亡。那位副县长还对企业负责人说:“上面我去摆平,下面你去摆平。”像这种以生命为代价换来的效益又有什么意义,那81位亡灵的阴魂又怎能安息,悲痛欲绝的死难者家属又如何去面对?事情最后虽然得到解决,但留给了我们深深的思考。只有保障了安全,保全了生命,那样的效益才是实实在在的效益。

  事故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无论什么原因造成的事故,都严重威胁着人们的身心健康,安全已和人的生命息息相关。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轻则伤残,重则死亡,给家庭、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和灾难。也许是看过的事故和听到的事故太多的缘故,我就在那种“害怕”中逐渐长大的,“安全”这个字眼也在我心里打下了很深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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