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要求:
1.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消防法规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思想、知识、技能、教育、强化劳动纪律。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修编并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和管理制度。
4.编制并执行反事故措施计划。特别要针对薄弱环节和频发事故与恶性事故,把防触电伤亡,大幅度减少误操作,防止主要设备损坏和洪水灾害等事故作为重点。
5.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报表等工作。
6.认真开展安全达标活动和安全达标复查工作。
二.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
(一)安全组织管理
1.各电厂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
2.电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各电厂厂长担任组长,副厂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专职技安员、专职治安员组成。
3.各电厂(包括分厂)设专职安技员1人,车间、班组设兼职安全员1人,组成三级 ,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各电厂厂长是各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厂的安全生产负责;下属副厂长、各部门负责人、总值、值长、班长分别对所管辖范围的安全负完全责任,是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责任人、防火责任人、治安保卫责任人。年初与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层层落实,最终落实到班组、个人。
2.电厂的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严格制度和执行各自岗位责任制,上下左右全方位的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并在生产的同时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五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