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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伤害”活动的启示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3月28日

        “三不伤害”活动开展以来,对于我们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起到了积极有效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三不伤害”活动不失为保证安全生产的一种有效形式。然而,我们的“三不伤害”活动开展得究竟如何,是否做到了一丝不苟,扎扎实实,严肃认真,卓有成效;在实际生产工作过程中,我们是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工作规程规定、运行检修安装规程、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点控制措施,是否真正做到了“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其实不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及其它各种违章现象,特别是“习惯性违章”现象就足以说明问题。
        例如:不按安全工作规程规定、运行检修安装规程、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点控制措施组织、指挥生产,强令职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无票作业,无监护人作业,边办票边作业,先作业后补工作票;安全措施未完全落实就开始作业;未经许可人许可作业;检修工作未完全结束就将工作票交回,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工作票交回后还继续进行检修工作;违背工作间断、转移、终结制度作业;违背停电、验电、挂接地线、悬挂标示牌、装设安全遮栏等安全技术措施作业;工作监护人起不到监护作用,监护人同时进行操作或从事检修工作,一项工作的监护人兼做其它工作的监护人,监护人擅离工作现场或兼做其它工作;擅自扩大检修工作范围,变动检修工作项目,更改安全技术措施;无票操作,无监护人操作,跳项、漏项、不按操作程序操作;擅自更改、取消操作项目及操作顺序;操作前不进行模拟预演,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及方向,操作中不执行唱票、复诵制度,操作后不进行认真复查;带负荷拉、合刀闸,带负荷断、接引线,带负荷挂接地线;约时停、送电,约时做其它安全措施或恢复安全措施;不收回工作票就进行送电、转动机械试转及其它试验;设备检修结束后不按规定进行验收、试转及有关试验就恢复备用或投入运行;发、受令人不使用正规术语及设备双重名称联系工作;随便在楼板、结构上打孔、安装起重设备或堆放重物;随便将井、坑、孔、洞的盖板取下而不设围栏或其它警告标志;随便在生产工作场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按规定着装、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戴防护眼镜,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扎安全带;高处作业上下随便抛掷工器具、施工材料和其它物品;对于正在转动的机器擅自进行检修维护工作,对于转动机械不做好防止转动的安全措施就进行检修工作;随便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随便靠近和接触各种电气设备的带电部分;各种机械、电动、起重和其它工器具使用前不做任何检查,使用中不遵守有关规定;随便解除各种保护、闭锁装置,随便拆除、移动、穿越各种警告、隔离、接地装置;等等。可以说不胜枚举。
        为什么有章不循、有禁不止,为什么“习惯性违章”现象比比皆是、屡见不鲜?安全情况好不好,关键问题在头脑。溯本求源,归根结蒂,各种违章现象,特别是“习惯性违章”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就是思想问题。它说明我们的安全第一思想还不牢固,自我保护能力和群体防范意识还很淡薄;在生产工作过程中,我们还存在着麻痹侥幸心理,存在着“马虎、凑合、不在乎”思想。孰不知,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常在河边站,哪能不湿鞋?长此以往,久而久之,焉能不出事。
        安全工作千条万绪,归根结蒂贵在管理。任何企业,不论企业性质如何,不论是社会主义企业还是资本主义企业,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不论是股份制企业还是个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好坏,完全取决于管理。“习惯性违章”现象赖以存在的第二个原因,就是我们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还不够严格,特别是班组的基层安全管理工作还不到位。我们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在布置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是否周密部署,详细安排安全工作;在生产工作过程中,是否严格检查安全工作,检查各项安全工作规程规定、运行检修安装规程、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点控制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发现违章违纪现象,是否给予及时的批评制止和严格考核;在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是否认真总结安全工作,做到有表扬、有批评、奖惩赏罚分明;对于安全工作真正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事实上是不尽然。我们的部分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特别是基层班组负责人,对于各种违章违纪现象,特别是“习惯性违章”现象往往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司空见惯、不以为然;往往是只顾生产、不讲安全,对于安全工作还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错误思想。
        受各种因素影响,人们的自我约束能力总是有限的。任何工作在失去监督、失去控制的时候,往往会出现偏差,出现失误,出现漏洞,出现死角,会发生意外,会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安全工作也不例外。“习惯性违章”现象得以生存的第三个原因,就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我们的作业人员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过去,发生设备事故时,我们能够连锁一大片;而发生人身事故时,除了连锁有关领导以外,我们对周围的人连锁得就很不够。在实际生产工作中,我们的作业人员是否存在着只顾自己,不顾他人,看到他人违章,不能给予及时纠正和批评制止等现象;是否存在着“只要自己不违章、不管他人怎么样” “事不关己、管也无益”等错误思想。事实上是确有其事,存在这种现象和思想的人可谓大有人在。
        凡此种种,对于我们的安全生产构成了极大威胁,是我们保证安全生产的大敌,如果不及时纠正,不彻底消除,它将作为一种长期的隐患,直接地、严重地、随时随地地威胁着我们的安全生产,制约着安全生产工作的健康发展。这是不言而喻的。那么,怎样才能消除这些隐患呢?鉴于上述几方面原因,杜绝各种违章现象,特别是“习惯性违章”现象主要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第一、加强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树立安全第一观念,增强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群体防范意识,提高执行各项安全工作规程规定、运行检修安装规程、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点控制措施的自觉性和严肃性。
        第二、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强有力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在各项生产工作过程中,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各级生产管理人员,特别是基层班组长,要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消灭死角、堵塞漏洞,及时消除各种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保证安全监督管理贯穿于一切生产工作过程的始终。
        第三、建立作业人员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机制,狠反各种违章违纪现象,特别是“习惯性违章”现象,使每一个作业人员在生产工作过程中,不仅对自己负责,同时也对他人负责。在“三不伤害”的基础上,开展“四不伤害”活动,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让他人受伤害”活动,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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