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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稽查不应“吱声”

作者:上官亚欧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0月16日

        常言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管理者对于安全工作,不仅仅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精神代替精神,以指示代替指示,而最重要的就是贯彻落实,认认真真的负责,仔仔细细的检查,我们要常想自己做为一名管理者,由于自己的不负责任,也许导致的不是一个人的生命死亡,也许是几十个,几百个人世间的悲剧的发生。那我们就是安全事故的最大的隐形杀手。管理者对安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怎么能起到震慑和警示的作用?怎么能谋好其政了?同年,在“8.19”事故发生后,戚晓耀总经理在安全简报总161期“雷霆之死”一文中就说到:“雷霆是粗放管理,违章作业,官僚作风的牺牲品”我们再读关之音先生的“雷霆之死”,直到现在,许多人还不仅为他的文章所震撼,更重要的是为他的胆识所折服。
        二.电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必要性
        电力企业文化建设是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自身的需要,现代科学管理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的原则,也就是要解决人的思想问题、认识问题。为管理安全生产创造条件,构建电力企业的安全文化能够管理的科学含量,强化职工的精神动力和奋进力。安全文化是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的精神需求,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永远的基石,是生命线。电力企业安全文化就是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灵魂。
        大家知道,引起安全事故的原因大致可分为三类,1.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人为的不安全行为。在我们地电系统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多起都是由人的违章造成的,所以在这三起原因中,人为因素是导致安全事故最主要的原因。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习惯性违章。一、习惯性违章的表现在我们职工嫌麻烦、图省心、省力气、惜小钱、抢速度、必将酿大祸。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现象是电工作业中的一种通病,其主要表现为:有章不循、违章指挥势在必然;我行我素、明知故犯屡见不鲜;凭经验办事,经验成习惯,一成习惯就违章;自认为是老师傅,对线路、设备心知肚明,不认真核对线路、设备名称和杆号;艺高人胆大,登杆作业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习以为常。特别是夏季炎热天气,更嫌安全帽是负担;不认真执行“两票”制度,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流于形式;图省事,不验电、不挂接地线、不设安全遮拦。作业时不认真进行监护、不严格按顺序逐项进行操作,养成的违章违纪恶习和不良的工作方式等。凡此种种,不胜枚举,严重威胁着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酿成重大后果,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由此可见,杜绝习惯性违章,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非常重要。二、习惯性违章原因分析:“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习惯性违章行为是事故的前奏,事故是违章的结果。习惯性违章,究其原因:一是存在有侥幸心理。行为者对违章行为后果严重程度估计不足,认为在现场工作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太过于烦琐。二是存在取巧心理。一些工作人员贪图方便、怕辛苦,嫌麻烦、图省心,不按照操作规程,投机取巧。三是存在自以为是心理。行为者对自己的行为能力估计过高,行为者的个人能力越强,技术越好,经验越丰富,则自认为行为成功的把握就越大,行为动机就越强烈。习惯性违章之所以恶习难改,主要在于能尝到不少“甜头”,在于有侥幸心理作怪。习惯性违章无疑是慢性中毒,慢慢侵蚀着安全生产的肌体,造成思想麻痹大意,工作粗心大意,施工随心所欲,安全视为儿戏,安规看成多余。
        2005年我们系统的6起安全事故,从2005年我们系统的6次安全事故,从子洲的“1.03”事故,到定边的“1.18”事故,到靖边的“4.29”事故,到凤翔的“7.28”事故,到延川的“8.19”事故,再到绥德的“10.17”事故,每一次安全事故的发生,都给我们的亲人和我们的家庭带来巨大的伤痛。6起安全事故的发生,在事后我们发现都是由于我们的违章操作、和习惯性违章造成的。由于我们安全意识的淡薄,由于我们的蛮干,给我们留下的是永远的后悔,永远的伤痛。唐太宗曾言:“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所以这6起安全事故的发生,6次血的教训,6个家庭的伤痛。都应该使我们痛定思痛,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所以说人是安全生产最重要的因素,天时、地利、人合。古人所说的三种条件,我们不能杜绝天灾给我们带来的灾难,但是人祸绝对要杜绝,要杜绝人为因素,就必须建立现代企业的安全文化,让我们大家深刻懂得什么是安全第一杀手,就是我们自己的习惯性违章。所以安全文化的核心就是教育大家不做什么,按照什么标准做。
        三.现代企业安全文化最主要的就是执行力的问题
        提高对安全文化的执行力,建立和完善安全制度落实机制。是乾县电力局新班子实现年度既定目标的保证,也是局班子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安全文化建设,从根本上讲,就是企业对各种安全制度措施落实能力的建设。职工不执行,干部不监督,不落实就等于一纸公文,更体现不出制度的严肃性。长此以往,员工的不规范行为就会养成习惯,这就给事故的发生形成最大的隐患,如何提高全员对安全规程体系和安全制度的执行力。我个人认为,一是在加强安全制度完善的基础上,强化安全制度落实机制建设,按照“首问负责制”“限时法办制”,“跟踪督查制”等一系列督办制度和措施加以落实。二是充分利用经济杠杆的作用,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赏罚分明,对执行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嘉奖,反之给予处罚。对安全事故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无论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促进员工遵守各种安全制度措施和行为。三是在“抓关键、抓素质、抓管理、抓提升、抓问责”五个方面下功夫。2009年6月,我们乾县局在处理峰阳供电所农电工私自报装接电工作出现安全事故后,张建军局长就立即撤消了该供电所所长职务,并且开除该农电工回家,并且扣发全局所有职工的当月奖金,用电科长因此事引咎辞职,使广大职工深刻认识到乾县电力局对于安全事故处罚的力度。大家还记得2004年铜川供电局的“4.13”事故处理决定吗?上到局长下至班站成员那个没有受到严处重罚吗?而从那一年起,国家也加大对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力度。从而有效的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万事之本,重在管理,贵在落实,成在认真,我们每个人只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当作人命关天的头等大事来抓,把本单位的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生产有机的集合起来,以安全文化促进安全管理,使大家时刻认识安全文化的重要性,时刻铭记安全文化是我们每一位职工的内在素养,安全文化是一个单位常年形成的优良作风,始终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宗旨,坚持“看住、盯牢、跟紧、尽责”的安全理念,安全事故一定能够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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