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是消费者权益日,我们从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上看到,社会各界正在轰轰烈烈的开展着打假、反欺诈的活动。现在进入春季,电力企业的各种电网建设、基建施工逐渐增多,随之而来的春季安全大检查也开展起来。笔者认为,也应对供电企业的安全检查进行打假,消除个别基层单位在安全工作上的作假重视、假汇报、假落实,以及安全检查单位的假检查、假查处、假总结,极大地影响了安全生产的质量和的效果。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连着千家万户的幸福与安宁,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因此, 安全检查要实打实,更要防假打假。
近年来,我们从“安全简报”和“事故快报”中,可以看出,电力系统因违章造成的人身死亡和责任事故,屡禁不止。究其根源,关键还在于安全工作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有些单位对安全工作不是真抓实干,而是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玩花架子,作假现象较为突出。尤其在月季度安全检查中,我们常常看到此类现象,人车未动,电话先行,被检查单位早早得到通知,有充分时间做准备;有的走马观花,身入心不入;有的只把眼光停留在“本本”上,还有的对安全要求不懂不会,看不出问题和隐患,起不到应有的检查效果。少数基层单位专门为检查打起了“基础”。上级要听汇报,就把做没做的工作都拢进来,加班加点,在文字材料上“精雕细刻”,汇报得头头是道;上级要查看记录,连夜加班补登记;上级要检查现场,就挑出好的基层单位,早早地通知做好了准备,“应付”检查组。检查工作结束后,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过滤”、“剪裁”、“包装”。就这样平时安全工作存在问题不少的单位,检查起来也能次次过关,一旦检查过关就“涛声依旧”。
为此,笔者认为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安全工作中的作假现象必须予以纠正,否则后患无穷。安全工作一定要防假打假,从“心”做起,“三个百分之百”要求必须真正落实到位,让安全生产的警钟不但时时敲响在耳边,而且更要长鸣在内心深处。必须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增强干部职工“遵章守纪、关爱生命”的意识,只有这样,安全生产这样才会确保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