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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及防止对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2月15日

1.7 执行“三不放过”原则中的形式主义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定》要求,发生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目的是吸取事故教训,改进安全工作,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故。但目前存在一些事故通报内容不明,语言不详,没有把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深层次的根源及事故责任、需要吸取的教训等表述清楚;也有一些单位简单地将上级事故通报一转了之,既不认真分析,也不提出和落实防范措施,将别人的事故当“故事”,“三不放过”流于形式,最终让兄弟单位(班组)发生的事故在本班组或本人身上重演。
2 安全管理工作中形式主义产生的原因
2.1 领导干部自身素质不高
部分领导干部责任心不强,没有仔细研究和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状况,对上级安全工作的要求仅满足于照本传达,既缺少创新意识,又不愿做深入细致的实际工作,喜欢“隔着玻璃”、“走马观花”,使很多安全工作的要求不了了之。
2.2 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安全职责得不到落实
部分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缺少沟通协调,没有做到有机配合,协调动作,优势互补,发挥整体防护作用,使安全管理工作几乎成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独家专利,全员全方位的安全从组织上、技术上得不到可靠保证。
2.3 管理人员履行安全职责不到位
(1) 部分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对现场缺少深入的了解,满足于在办公室发号施令,在提出安全生产要求或制订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时脱离实际,可操作性不强,导致基层班组及部分职工产生逆反、抵触情绪,导致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应付办法。
(2) 部分安全管理人员原则性不强,怕得罪人;安全技术业务不精,到现场后看不出问题;对上级安全工作的要求是否落实甚少过问,导致基层班组和工作人员在安全管理及实施安全措施中缺乏应有的压力。
2.4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不落实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覆盖面不广,存在漏洞,或者没有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发展需要及时加以修订完善,使得规章制度的“强化”变成了“墙化”。安全生产出了问题,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事故责任人应负什么责任都没有明确,或即使明确,但在具体实施中未予很好落实和体现,使干多干少和干好干坏一个样,严重影响了职工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3 安全管理工作中形式主义的危害
3.1 使安全思想教育作用削弱
虽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思想教育活动,但由于流于形式,使职工认为安全工作做与不做都无所谓,反正是一个形式,因而使部分职工对安全工作消极应付,甚至产生抵触情绪。
3.2 使安全措施得不到落实
一些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不扎实,官僚主义严重,或心存侥幸,预防措施不到位,认为一些安全措施不执行也不会出事故,从而使生产现场的许多安全措施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留下了严重的事故隐患。
3.3 使安全生产失控
由于安全工作中形式主义的存在,使许多工作要求没有人去落实,最终使安全管理失控,导致事故,甚至是恶性、重大事故。
3.4 使企业得不到发展
规章制度停留在书面上,停留在墙上,得不到落实,不但拉大了专业管理层与现场作业层人员间的距离,而且可能出现互相推诿和教条主义蔓延现象,使企业前进动力和核心竞争力得不到提高,持续改进和发展延缓。

4 克服安全管理工作中形式主义的对策
安全生产的实践主体是人,只有广大职工从“要我安全”转变到“我要安全”,进而达到“我会安全”,安全生产的基础才会牢固。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加强安全生产全方位管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使各项规章制度深入人心,每个职工都能筑起安全生产思想防线,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具体做法如下:
(1)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必须密切配合,共同遵循“以人为本”管理思想,在安全思想教育和培训、规章制度的执行、事故调查与反事故斗争及日常工作中协调一致,通力合作,发挥群防作用,使全员、全方位安全管理真正得到实现。
(2) 各级领导,特别是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要以身作则,从自己做起,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经常下基层、下现场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现状,自觉做到安全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考核;及时协调在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到在布置安全工作的同时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对布置的安全工作不落实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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