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线路的停、送电均应按照值班调度员或线路工作许可 人的指令执行。禁止约时停、送电。停电时,应先将该线路 可能来电的所有断路器(开关)、线路隔离开关(刀闸)、母 线隔离开关(刀闸)全部拉开,手车开关应拉至试验或检修 位置,验明确无电压后,在线路上所有可能来电的各端装设 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装置)。在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 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 作!”的标示牌,在显示屏上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 的操作处均应设置“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记。
2 值班调度员或线路工作许可人应将线路停电检修的工作班组数目、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记入记录簿。
工作结束时,应得到工作负责人(包括用户)的工作结束报告,确认所有工作班组均已竣工,接地线己拆除,工作人员己全部撤离线路,并与记录簿核对无误后,方可下令拆除变电站或发电厂内的安全措施,向线路送电。
3 当用户管辖的线路要求停电时,应得到用户停送电联系人的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停电,并做好安全措施。恢复送电,应接到原申请人的工作结束报告,做好录音并记录后方可进行。用户停送电联系人的名单应在调度和有关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