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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是预防事故的根本

作者:李子杰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6月26日

 众所周知,安全是企业的生命,是企业增效益的前提,是员工家庭幸福的保障。没有安全,其他更无从谈起。做为“供电”这一特种行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每一条都是用“血的教训”换来的,它既是电力企业制止违章人员的“紧箍咒”,谁违反了它,都有可能会付出甚至是生命的代价。同时,它也是电力工人的“护身符”。在生产工作中,我们只要严格遵守《安规》的相关规定,就能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新进员工上岗后,《安规》理论知识学习与培训必不可少。工作中,各级领导和安监人员几乎时刻说教、监督。企业为员工提供了优质的安全技能培训、完善的安全管理体制、健全的安全保卫措施、合格的安全施工器具、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以上种种,不断强化着员工安全工作的保险绳。

  但,事故为什么还会发生?分析种种,无不与人的思想意识有关:一是意识“淡如水”。有些员工只知道干工作,从来不考虑工作中的危险点,更不用说如何采取防范措施。一旦出事,后悔莫及。二是侥幸心理“太嚣张”。任何事故隐患的根源都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如果任其发展就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违章者大部分都错误地认为,反正又没有人看见,一次习惯性违章没关系。于是,习惯性违章便成了“恶疾”,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三是安全防范“自以为是”。些许员工认为安全是安监部门的事情,与自己的关系不大。所以,安全工作于己漠不关心。四是安全“运气论”。事故发生后,有些员工认为事故是巧合,玄妙莫测,事故的发生与否,凭的是个人的运气好坏,片面夸大所谓的偶然性,以至于在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执行中无所适从,听天由命。五是凭经验行事。一些参加工作时间较长的员工,安全的道理听腻了,思想上逐渐产生了麻痹。“尽管规程天天听,把它当成耳旁风,不管是谁来查看,我只按照经验办”。六是思想走神,心不在焉。现场工作时,还想着其他的事情,思想一走神,操作时可能就违章,事故往往瞬间发生。七是“形式主义”作祟。“三不伤害”在施工、检修现场流于形式,专责(兼职)监护人在现场起不到监护作用。

  既然人的安全思想意识支配人的安全操作行为,那么就应以人为本,以安全思想意识为根,强化职工安全思想意识。当前,正值农网升级、春检工作开展的黄金时段,这就要求班组长及安全员为主的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要常给员工们念叨《安规》这个“紧箍咒”, 在安全管理上“宁见脸红脖子粗,也不愿鲜血往下流”, 看见违章现象出现,应及时严厉制止告知可能会产生的严重后果,及早消除潜在的员工思想意识中的隐患才是预防事故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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