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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应做到“十不准”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0月14日

一、 任何人不准玩开电气设备和开关。
二、 非电工严禁拆装,修理电气设备和用具。
三、 不准乱接电气设备。
四、 不准使用绝缘线损坏的电气设备。
五、 不准私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
六、 不准擅自用水冲洗电气设备。
七、 不准调换容量不符的熔丝。
八、 不准擅自移动电气安全标志,围栏等安全措施。
九、 不准使用检修中的电气设备。
十、 不办手续,不准打桩,动土地,以防损坏地下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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