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是指有关权益争端、违法和诉讼的事件。水事案件包括水事违法案件和水事纠纷案件。“水事违法案件”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水法规对违反水法规行为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制裁的事件和违反水法规行为情节严重,由公安或司法机关查处的案件。其特点是行为人与国家或人民之间的权益争端。“水事纠纷案件”指地区之间、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在分享水利、防治水害或其它水事活动中发生的权益争端。从某种意义说“水事纠纷案件”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可避免性,它可以用调解的方法来解决。而“水事违法案件”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适用调解;它是以法律为准绳进行衡量的,因此可以依据“准绳”,通过告诫、制止、管理等措施进行防范。
水政执法机构的成立,为黄河水利事业的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河,依法管河,促进黄河水管体质改革和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实际工作中,水政执法与工程管理二者相互配合,相互依托,成为黄河工程 中的两支主力军,是缺一不可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程管理部门与水政执法部门的基本任务和职责
工程管理部门的基本任务和职责
工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法,制定实施细则,侧重于工程建设、工程技术管理,熟悉技术标准,了解工程情况,它的基本任务是“确保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积极开展综合经营,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农业生产和城乡人民服务,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它的职责是:“按照水利部颁发的有关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工程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制定有关技术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努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计划地培养工程管理人才,加强职工的技术培训。”
水政部门的基本任务政和职责
水政机构是本单位的法制部门,归口执法,对依法水事活动实施宏观管理,指导工程管理沿着法制轨道行进。水政监察的基本任务和职责是:“宣传贯彻水法规,依法保护水、水域、水工程和它的基本任务是“确保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积极开展综合经营,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农业生产和城乡人民服务,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它的职责是:“按照水利部颁发的有关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工程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制定有关技术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努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计划地培养工程管理人才,加强职工的技术培训。”其它设施,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规行为做出裁定,行政处罚或者其他行政措施;配合司法机关查处水事治安、刑事案件”。
水政执法与工程部门相互依托
水政执法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都是工程 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两职能部门的职责及任务要求,在基层单位两部门的工作往往是相互交叉,相互渗透的,在业务上也应当互相支持和互相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