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管理>> 管理杂谈>> 综合>>正文

安全监管人员应坚持“三不”原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12月26日

        据载,以色列王大卫在《圣经》诗篇中警戒远离恶事的三条途径:“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漫人的座位”。作为安全监管人员所处的环境难免受诱惑,因此,要保持清正廉洁的浩然正气,就要坚持“三不”原则:
        一是不为财富差距而失心。安全监管的主要对象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人员往往要接触企业主或其主要负责人,他们大部分是财富的拥有者。当面对他们的时候,一方面不能为他们的财富而自卑,执法无力;另一方面也不要因为财富的差距而心理不平衡,仇恨执法。要牢记自己的身份和肩负的职责,要有一颗平常心,公正执法,维护自己和行业形象。
        二是不为私欲诱惑而贪心。安全监管人员有平衡企业效益与安全关系的职责,为企业创造安全的发展环境,保持企业在安全中实现利益最大化,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维护统筹兼顾和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而企业的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对安全监管人员可能采取一些拉拢、腐蚀的手段。这就要求安全监管人员永葆清正廉洁之心,拒绝私欲诱惑,坚持原则,把好底线,不接受企业的吃请,禁止卡要,不沾企业便宜。
        三是不为名利招手而动心。安全监管人员更要会拒绝不正当利益,当企业给予顾问、指导等头衔和入股、分红等非法利益时,应明白其良苦用心,要守住自己的安全红线,坚决说“不“。面对非法违法行为要有一颗铁心,面对名利而不动心,面对诱惑要有一颗清心,一身清正,反而换来企业更多的尊重与配合。
        “贪财之心乃夺去爱财者之命”也应成为安全监管人员的警戒,企业给的不正当利益犹如钓钩上的诱饵,一旦含住,要退去就难了。因此,安全监管人员在工作中要坚持“三不”,学会说“不”,为国、为民、为已、为家保持清廉之本。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