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今年2月份以来,部分行业领域和地区重大事故连续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最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通报了11起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指出了这些事故暴露出“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重、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安全专项整治不深入、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等5大问题。其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排到了第一位。这充分说明企业主体责任的缺失是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的关键,是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变成企业的一种自觉行为。
安全生产管理宏观上主要分为两大方面,一是企业自管,二是政府监管,也就是说,一个是内部的,一个是外部的,两者不可或缺。但是,就一个企业而言,显然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起着决定性作用。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对安全生产负有主体责任。也是安全生产的最大受益者,理应自觉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是天经地义的。那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涵是什么?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中作了明确的表述,“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为此,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必须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基层一线,落实到作业现场,落实到生产建设的每一个环节。所有这些,企业都做到了吗?
也许有人会说,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该做的都做了,可事故还是发生了。这是为什么?企业主体责任缺失在那里呢?笔者认为,随着安全发展上升为战略层面,各级政府和企业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体制越来越完善,不乏理论理念,不乏规章制度,不乏法律法规,缺失的就是落实,就是自觉的实际行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永无止境,但落实的确也是一件很难的事,没有恒心,没有信心,没有执著的精神、没有认真的科学态度,是根本落不实的。何况落实还有“真落实”和“假落实”两种,为了应付检查,规章制度挂在墙上,为了降低成本,安全投入敷衍了事,为了骗取人心,领导带班走走过场……这些“假落实”在一些企业中屡见不鲜,事故能不发生吗?
着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防范、安全规章等一系列体系。企业主体责任总的原则是不仅要负责,而且更要做得实。责任也是一种行为。我省提出,要不断增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以承诺制建设为重点,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强化岗位、职工的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把安全措施分解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廊坊市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到一种管理行为来抓,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为突破口,大力实施了“五个一”活动,即以“一张危害因素辨识明细表、一幅危险源部位分布图、一套安全管理制度、一份安全生产管理档案、一个企业安全生产动态数据库”为主要内容,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为,使其具有切实可行的操作性,促进了企业扎实有效地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着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动态过程。责任不能只定格在书面上、会议上、口头上,要用实际行动自觉付诸实施。实践证明,企业的安全管理不是简单的基础管理和一般的静态管理,而是一个系统的动态管理。现场动态安全管理有利于消除事故隐患,有利于责任约束,有利于全员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的提高。这就要求企业的管理者要摒弃传统的静态管理模式,自觉深入到安全生产的一线去,到车间去,到班组去,到工人的岗位上去,实施面对面的现场安全管理,使企业主体责任通过现场动态管理与基础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无缺陷管理,把责任风险化为最小,甚至为零,才能真正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