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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排查和消除隐患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3月14日

    隐患是各种安全生产问题的集中体现,是安全生产的大敌。隐患不除,事故难绝。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阶段,由于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尚未得到根本扭转,社会管理落后于经济发展的局面也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各类安全隐患还大量存在。经过多年不间断的排查治理,一大批安全隐患得到消除,但在一些地方、一些单位,已经排查出来的隐患长时间“岿然不动”;已经整改的隐患,由于治标未治本,“春风吹又生”;新的隐患还在不断滋生,随时可能酿成事故。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癣疥之疾,心腹之大患。”“一炬有燎原之忧,而滥觞有滔天之祸。”治理一项隐患,才可能避免一起事故,增加一分安全。遵循这个法则,就会不断掐断事故的引线、填平吃人的陷阱;违背这个法则,就会遭到事故的报复和惩罚。因此,必须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功夫下在平时,坚决改变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防范的错误倾向,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必须突出重点。要针对近期事故多发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对以铁路、公路、桥梁为重点的交通运输,以煤矿为重点的矿山,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业领域,以在建住房项目为重点的建筑领域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这些行业领域事故总量大,重特大事故集中,盯住盯紧盯死它们,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就能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

    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必须细致认真。大量的事故表明,一些地方和单位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一阵风,走过场,大轰大嗡,盲区看不见,死角不清理,直到事故发生后才后悔不迭。“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要全面、系统、彻底地排查和治理,不放过任何一个缝隙和漏洞,把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

    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必须坚持不懈。排查治理隐患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开始没有结束,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消极厌战思想,反复抓、抓反复,巩固整治成效,实现长治久安。尤其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单位和部位,更要长期保持高压态势,持之以恒,一抓到底。

    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必须雷厉风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放过,该取缔关闭的绝不手软,该搬迁的绝不拖延,该停用的坚决停用;对查出的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依法打击,并严防死灰复燃;严格执行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铲除杂草要趁小,整改隐患要趁早。安全生产不是撞大运,只有在排查和消除隐患上下真功夫,才能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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