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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出成效“六管”是基础

作者:徐卫国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3月23日

  安全生产工作具有突发性、不可预见性、灾难性、基础性和难控性等特点,是一项具有巨大职务风险的工作,稍有不慎,就可能捅了娄子、挪了位子、丢了帽子。面对纷繁多变的工作,笔者认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者必须在“管”字上下功夫、出实招,才有可能取得成效,保证安全。

  一是要真管。安监工作者必须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对监管对象、监管目标做到心中有数,提前谋划,有效防范。要舍得投入时间和精力,不能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讲话贯彻讲话。安监工作只有查实情、动实劲、讲实话、求实效,才能管实、管好。

  二是要会管。做为一名安监工作者,要善于深入探索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规律、新特点。面对问题,要“想”字当头,善抓善管,抓关键,抓重点,总结好的经验,推广新的思路、新的做法,不断结合实际创新,抓住关键推进,保证工作常抓常新,富有成效。

  三是要敢管。作为安监工作者,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面对困难和难题,要“敢”字当头,敢于决策,敢于承担责任,敢于动真碰硬。那种老好人、和事佬的做法坚决不能用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之中,必须有“不解决问题不松手、不消除隐患不罢休”的态度和作风。

  四是要愿管。要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人命关天,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大局,做好工作是历史的重任,是人民的重托,是应尽的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并乐于奉献。

  五是要勤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难控性,隐患产生和消除的可变性,决定了安全生产工作不是一劳永逸的工作,应该做到眼勤、腿勤、手勤,多留心、常检查、细观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六是要齐管。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点多、面广、范围大,仅靠安监部门很难管理到位。要善于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运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动员各方力量,引导全社会参与,共同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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