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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要实现一个根本转变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3月28日

        各项安全工作规程规定、运行检修安装规程、两票三制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点控制措施是多年来生产实践经验的总结,是人们对于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规律性的认识,是通过多少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事故教训换来的。严格执行这些规程、规定、制度、措施就能够保证安全生产,违背这些规程、规定、制度、措施就可能发生事故。多年来,在这些规程、规定、制度、措施的指导制约下,我们电力企业的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安全生产工作有了可靠保障,取得了可喜成绩,可以说走在了全国各行各业的前列,为全国其他行业树立了榜样,做出了表率。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违章现象还没有彻底杜绝,还在时有发生,甚至屡禁不止,最终导致了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事故。纵观多年来各种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事故,可以说其中的大多数,甚至绝大多数都是由于违章造成的;也就是说,违章迟早或必然要导致事故。这是无可非议的,是毫无疑问的,是为无数事实所证实了的。那么,无可非议的事情,毫无疑问的事情,已经为无数事实所证实了的事情为什么还会发生,甚至屡禁不止?严肃认真细致分析起来,在一定意义上讲,其主要的、根本的和深层次的原因就是人们对于安全生产工作还没有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根本转变,“我要安全”还没有成为人们的自觉意识,遵章守纪还没有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人们还是在“要我安全”的监督制约下被动地去执行各项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和制度、措施。各种违章现象,特别是习惯性违章现象以大量事实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例如:不按安全工作规程规定、运行检修安装规程、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点控制措施组织、指挥生产,强令职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无票作业,无监护人作业,边办票边作业,先作业后补工作票;安全措施未完全落实就开始作业;未经许可人许可作业;检修工作未完全结束就将工作票交回,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工作票交回后还继续进行检修工作;违背工作间断、转移、终结制度作业;违背停电、验电、挂接地线、悬挂标示牌、装设安全遮栏等安全技术措施作业;工作监护人起不到监护作用,监护人同时进行操作或从事检修工作,一项工作的监护人兼做其它工作的监护人,工作监护人擅离工作现场或兼做其它工作;擅自扩大检修工作范围,变动检修工作项目,更改安全技术措施;无票操作,无监护人操作,跳项、漏项、不按操作程序操作;擅自更改、取消操作项目及操作顺序;操作前不进行模拟预演,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及方向,操作中不执行唱票、复诵制度,操作后不进行认真复查;带负荷拉、合刀闸,带负荷断、接引线,带负荷挂接地线;约时停、送电,约时做其它安全措施或恢复安全措施;不收回工作票就进行送电、转动机械试转及其它试验;设备检修工作结束后不按规定进行验收、试转及其它有关试验就恢复备用或投入运行;发、受令人不使用正规术语及设备双重名称联系工作;随便在楼板、结构上打孔、安装起重设备或堆放重物;随便将井、坑、孔、洞或沟道的盖板取下而不设围栏或其它警告标志;随便在生产工作场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按规定着装、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戴防护眼镜,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扎安全带;高处作业随便上下抛掷工器具、施工材料和其它物品;对于正在转动的机器擅自进行检修维护工作,对于转动机械不做好防止转动的安全措施就进行检修工作;随便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随便靠近和接触各种电气设备的带电部分;各种机械、起重、电动和其它工器具使用前不做任何检查,使用中不遵守有关规定;随便解除各种保护、闭锁装置,随便拆除、移动、穿越各种警告、隔离、接地装置;等等。可以说比比皆是,不胜枚举。
        为什么各种违章现象,特别是习惯性违章现象难以杜绝,甚至屡禁不止。从表面上看,这些人时常处于一种麻痹状态,经常存有侥幸心理,他们不知道安全工作规程规定、运行检修安装规程、两票三制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点控制措施是前人生产实践经验的总结,是通过无数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事故教训换来的,是符合安全生产规律的。在生产工作中,麻痹侥幸心理时常在这些人身上作怪。在这种心态的驱使下,他们不讲科学,不按规律办事,不执行规章制度,听不进批评与劝告,不服从监督与领导,总是自以为是、我行我素、固执己见、一意孤行,总觉得“马虎、凑合、不在乎,未必就能出事故”,对于各种违章行为,他们麻木不仁、视若无睹、不以为然、满不在乎。当然,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强制作用下,他们还不敢肆无忌惮,还不敢明目张胆,还能够被动地遵守有关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和制度措施。但是他们往往采取口是心非、阳奉阴违的手段来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周旋,一旦脱离了安全监督管理视线,他们就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心态,为什么麻痹侥幸心理时常在作怪,严肃认真细致分析起来,从本质上看,就是人们对于安全生产工作还没有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根本转变,“我要安全”还没有成为人们的自觉意识,遵章守纪还没有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人们还是在“要我安全”的监督制约下被动地去执行各项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和制度措施。这是各种违章现象,特别是习惯性违章现象得以产生和存在的主要的、根本的和深层次的原因。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要有的放矢,对症下药,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加强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组织职工学习、讨论、分析、借鉴系统内外以及本单位历史上和现实中人身伤害及设备损坏的一些典型事故案例,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观念、自我保护能力和群体防范意识。加强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工作,组织职工学习掌握有关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制度、措施,学习掌握生产现场自我保护知识和紧急救护方法,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加强法律、法规、制度教育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法规意识,提高职工遵守安全工作规程规定、运行检修安装规程、两票三制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点控制措施的自觉性和严肃性。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监察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作用,真正做到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严肃、认真、及时查处、纠正、制止各种违章违纪现象。大力开展春、秋季安全大检查活动,安全月、安全周、安全日活动,“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让他人受伤害”活动,反“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活动,反“习惯性违章”活动,“反事故演习”活动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安全活动,及时消除各种危险因素、各种安全隐患和各种薄弱环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通过上述工作,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根本转变,使“我要安全”真正成为人们的自觉意识,使遵章守纪真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以减少和避免人身伤害及设备损坏事故,保证人身设备安全,保证安全生产形势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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