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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作者:仇元青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4月01日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进入了一个关键时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本文就如何做好安全监管工作谈几点看法,以期与同行们商讨。   

    一、创新思路,建立安全监管新机制

    一是构架“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负责、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新格局。党的十七大提出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把安全生产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重视人民群众的安全,不要带血的GDP,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过去,主要由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监管,地方的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这一做法是有效的,对于增强各级政府的责任心起了重要作用,随着形势的发展,特别是针对基层工作的具体情况,在地方各级党组织中,党委领导是关键。现实生活中流传着这样一句顺口溜:“老大难、老大难、老大一抓就不难”。这说明我国的国情和政治体制决定了事情解决的程度,很多问题不是不能解决,而是老大没有发话,或者是老大没有重视,或者老大根本不想解决。凡是老大下决心解决的事情没有解决不了的。在生产安全事故处理上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如某乡镇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处分了乡镇长,没有处理党委书记,那么就引不起党委书记的重视,党委书记错误地认为出了事故反正有乡镇长顶着,大不了换个乡镇长,书记照当。随着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党委管安全的呼声越来越高,已经引起了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山东省委认识早、看得远,在全国率先提出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新格局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提上了党委的议事日程。党委重视应体现在实际工作中,党委要明确一位领导同志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了解安全生产形势,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把握总体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仅要向政府汇报,还要及时向党委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争取党委领导的支持。

  二是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过去发生了生产安全事故,不管安监人员你尽没尽责,都有说不清的责任,检查过了发生事故是渎职,没有检查发生了事故是失职,反正只要发生事故就要承担责任。有的安监局长甚至谈事故色变“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晚上接电话”,晚上经常睡不着觉。现在,国家安监总局出台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对做好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安监部门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以建立符合安监部门实际特别是基层安监部门实际的履职标准为抓手,以规范安监执法行为为突破口,以调动广大安监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手段,增强履职免责的自觉性,提高责任追究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全面提升安全监管的水平。要增强执法监察的计划性,年初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制定执法监察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要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执法,以高危行业为重点兼顾一般行业企业,以本级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兼顾下级重点企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注意提高安全检查的质量,在依法监察的同时,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作出责任追究,实行行政处罚。

  三是依法监管,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面来说,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本建立,各项配套的法规、规章、标准不断完善,已经具备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安全法律法规的基本框架。必须坚持依法治安,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用法律的手段约束人们的行为,规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活动,使安全生产工作走上法治的轨道。从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方面来说,随着国家、省市大部制机构改革的进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更加理顺,职责更加明确,多头管理、没人管理的现象正在逐步消灭。必须进一步明确政府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的责任,完善履职考核机制、责任追究、事故教训推动工作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从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方面来说,各地已经探索出很多成功的经验,大家要学习借鉴。必须改变常态性的监管方式,摈弃头痛医头脚疼医脚手忙脚乱的做法,防止别人感冒自己吃药、一人感冒全家吃药的现象发生。要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依法监管,科学监管,促进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二、突出重点,在落实上狠下功夫

    一是抓好责任制落实。坚持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为总抓手,大力强化政府监管、部门主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个责任”的落实,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是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落实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列入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确保每个领导岗位都有安全责任、每个领域的安全都有领导负责。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履行好物质保障、资金投入、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制定、教育培训、安全管理、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等八个方面的职责。同时,要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月调度、季通报、半年小结、年终考核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奖惩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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