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危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目的是将保险的风险管理职能引入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实现风险专业化管理与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有机结合,通过强化事前风险防范,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是安监部门一项崭新的工作,需要我们认真研究,既要坚持原则性,又要把握灵活性,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四忌”。
一忌方法简单、行政命令。在安全生产领域引入保险制度,特别是高危行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安全生产领域一项创新性的工作。要想搞好这项工作,必须坚持宣传先行、认识到位。要通过召开研讨会、动员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通过发放宣传册、明白纸、举办保险知识讲座等,广泛宣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意义。一是宣传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好处。向企业、员工讲明推行责任险有利于帮助企业妥善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有利于克服目前存在的“企业发财、政府发丧”的尴尬局面,有利于企业和保险机构形成安全共同体、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帮助企业算好经济和安全帐。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相比,数额上大大降低,有的企业的责任保险保费仅是风险抵押金的三分之一。况且一旦企业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给予每人不低于山东省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的赔偿。三是向企业宣传优惠政策。山东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费率优惠政策,对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企业实行费率优惠。包括参保企业通过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的;被评为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的;被设区的市以上评为先进单位的;上年度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上述优惠合并计算,最大优惠可达到30%以上。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部门、员工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认识,使企业自觉地参与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中来,切忌方法简单、行政命令,强制企业参保,激起企业与政府的矛盾,使好事变成坏事。
二忌只顾收费、不管安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目的是促进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降低事故,实现双赢。保险机构与企业签订了保险合同以后,就与企业构成了风险共担的关系主体。企业关注的是企业自身的安全和发生安全事故以后的赔偿,保险机构关注的是企业的安全和保费收益。从企业和保险机构的经济关系中,我们分析发现,企业和保险机构有一个共同的关注点,那就是企业的安全生产。只有企业实现了安全生产,才能保证企业安全发展、保险机构不赔双赢目的的实现。那么,如何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呢?在企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之前,企业的安全生产靠企业自身管理,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企业加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后,保险机构就有责任和义务帮助企业抓好安全生产,这也是政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目的所在。保险机构帮助企业抓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技术知识,对企业的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防止因人员素质低而造成安全事故。二是帮助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活动,聘请安全专家,对参保企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安全生产。通过专家查隐患、整改隐患,使参保的企业增加一道安全屏障,比其他企业多了一把保险锁,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三是热情服务、搞好理赔。万一参保企业发生了生产安全事故,保险机构要及时出险,科学合理地办理有关理赔手续,及时赔付,解除企业的后顾之忧。切忌保险机构收完了保费就万事大吉,对企业的安全不管不问,安全责任保险不仅没有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反而增加企业的负担,等企业发生了事故,保险机构推三阻四,这不赔那不赔,挫伤企业的积极性。
三忌“抓大放小”。在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过程中,要注意做到全覆盖、无漏保。一是从安全生产工作实践来看,大企业会发生大事故,小企业不一定不发生大事故。今年初,山西屯兰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0多人死亡,屯兰煤矿是年产500万吨的大型企业集团,现代化生产水平很高,多年没有发生事故了,恰恰今年发生了事故。2008年9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新塔矿业公司尾矿库发生溃坝事故,造成270多人死亡。发生事故的尾矿库是一个五等库,企业也是一个小企业。从理论上来讲,不管企业大小都有发生大事故的可能性。二是从保险工作的实际情况看,保险就好比是一个蓄水池,保险的面不够,池中的水就不多,水不多就很难达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目的。另外,我们市的小企业多、大企业所占的比例不大,如果只顾了大企业,放弃了小企业,很可能会使得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开展不起来。因此,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不能只盯着大企业、好企业,必须十分重视小企业、经济相对薄弱的企业。
四忌孤军作战。一是实行政策引导和行政处罚相结合。在政策层面上,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2009〕37号文,明确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企业可以免交或者减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参加安全生产责任险作为安全生产许可的重要参考条件,这些都为开展安全生产责任险提供了政策支持。同时,对既没有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也没有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高危行业企业,要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45条之规定,进行行政处罚。二是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企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市场经济的一种经济行为,政府有关部门通过一定的行政手段,起到组织、协调、沟通、促进的作用,一方面引导企业参加责任保险,另一方面指导保险机构设计制定科学、合理的保险产品和条款,最终要靠企业和保险机构实行。保险机构要根据市场经济原则,建立健全责任保险服务体系,完善产品种类和利率浮动机制,在具体运行中要充分尊重保险机构和企业的意愿,鼓励竞争,实行双向选择,促进责任保险工作的良性发展。三是政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步调一致、形成合力。安监、金融、经贸、煤炭、保险监管等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共同做好责任保险工作。要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行政许可结合起来,要把责任保险与有关审查、验收结合起来,要把责任保险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合起来,要把责任保险与行政处罚结合起来,促进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安监部门内部科室、执法监察机构要及时沟通情况、互通信息,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共同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做好。此外,也要加强与国土资源、工商、环保等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安全责任保险的有关情况,取得相关部门的支持。切忌安监部门孤军作战,干的干、看的看,甚至是有的干、有的拆,形不成合力,工作推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