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现和消除隐患能力是实现生产安全的重要保证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既是安全生产的指挥员,也是安全生产的战斗员,是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的中坚力量。如果说,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能力,是生产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实现的是个体的安全;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则是生产安全的第二道防线,实现的是从业单位整体的安全。作为从业单位来讲,仅有或者仅靠第一道防线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筑牢第二道防线。从业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也就是依靠这两道防线,缺一不可。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第二道防线,实际上也是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合理确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增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素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现和消除隐患的能力,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
合理确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中,对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提出了明确要求,至少可以说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百里挑一。既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重大,地位重要,那么从业单位就要因位选人,把能够胜任这一工作的人选配进来。特别是把在本行业从业时间相对较长,工作经验较为丰富,对本单位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行为非常了解,并有相应解决办法的人员,充实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队伍中来。坚决杜绝凑人数及应付上级检查,临时拉人充岗行为。
加强安全素质和能力培养。人员选好了,接下来就是发挥作用的问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般对本行业生产工艺及过程比较了解,也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能满足一时的需要,却不能永远满足工作需要。现在是知识社会,知识更新的周期在缩短,必须不断地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把培训的着眼点放在如何发现和消除隐患上,既沿用传统的方法和经验,又要融入科技的手段。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了解安全生产的前沿知识,掌握必备知识,熟悉相关知识,做到战斗在生产一线是安全生产的行家,在从业单位管理层是安全生产的专家。
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有了人员,具备了能力,剩下的则是如何用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单位要站在保生命、保产值的高度,来认识和使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持这一队伍的稳定性;作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有自豪感,做到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钻一行。要耐得住寂寞,忍得住清贫,顶得住压力,真正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当作事业来干,在安全生产领域发挥自己的特长,在工作中实现自身价值,在单位安全中享受生活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