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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违章应深化“三个认识”

作者:安宗斌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4月16日

    一些职工认为“反违章是安全监察部门和领导的事情”,对发生在身边的违章行为不制止、不规劝、不举报,心存疑虑,怕受到别人的攻击和冷眼,视而不见。事实上,反违章应人人有责,没有观者和局外人。
    反违章是职工最大的福利。安全就是效益的观点已被职工接受、认同和理解。企业事故频发,经济效益上不去,职工个人收入也必然会受到影响,职工生活质量就不会提高,只有企业实现连续安全生产,损失减小了,经济效益才会提高,职工收入也才会水涨船高。
  反违章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一个人生存的首要前提就是要具备保护自己生命不受伤害和威胁的能力。自己的安全自己管,单靠别人不保险。平时要注意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辨险、识险和增强对事故的防御能力。在生产工作中,不分心走神,要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样去做,怎样做才安全。还要随时注意同事的行为、周围的环境、设备、机器是否对自己的人身安全构成了威胁,随时做好不被伤害的准备。
  反违章是保障同事家庭完整。如果因为自己的粗心大意、工作失误伤害了自己的同事,让同事的家庭和谐蒙上阴影,甚至造成同事的家庭不完整,不但单位受损,而且自己也会抱憾终生。工作过程中,随时注意自己的工作行为是否危及他人的安全,多留意观察周边的安全情况,并时刻提醒自己身边的同事,发现同事“三违”行为要敢于及时制止,不让违章现象在眼皮底下发生,不能碍于情面说不出口,不能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只管自己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念头,绝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盲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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