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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与经济效益

作者:彭松林 高勇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4月20日

  三、实现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效益良性循环的途径

  途径之一:大力加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科学研究和法制建设,不断走向法制轨道。安全生产作为现代化大生产的要素之一,应随着生产的发展而发展,不断增加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加强生产经营者的劳动安全保护技术的研究,开发具有保护生产经营者提高效益的工艺、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并及时地转化为生产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作业过程的危害和各种不安全因素,减轻劳动强度,优化作业环境,提高生产效率。同时要加强劳动安全保护立法工作,针对不同劳动过程的特点,规范生产经营者与劳动过程的关系,使劳动安全保护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另一方面,通过科学研究,逐步增加对作业环境与作业条件危险因素程度以及设备安全可靠性评价的定量成分,使劳动安全保护手段不断科学化。

  途径之二:确保安全生产资金足额提取和正确使用,不断创造经济效益。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是劳动安全保护的直接投资方式,也是劳动安全保护工作的前提与物质基础,生产经营单位应按国家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资金,对此项资金做到提取有计划,支出有安排,使用有监督,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全部用于到安全生产的设备改造、尘毒治理、安全评价、隐患整改、应急演练、培训教育、制度建设等方面。这项工作政府所属的有关单位要通力配合,大力支持;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税务银行等部门要对资金的使用、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进行跟踪监督;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所创造出的成效作为对企业法人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安监、检察部门在查处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要把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使用,作为重要追查内容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途径之三:大力开展劳动安全保护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全员劳动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再多的投入,再健全的法规,再好的作业环境,广大生产经营者没有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的自觉实施,劳动安全保护也是无法搞好的。因此,企业必须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办好职工培训教育室,办好宣传栏,悬挂安全警示标志,落实好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等等;安监等部门要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大力推广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创造出的经济效益的典型经验;扎实开展“百日督查”、“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四项创建”、“反三违”、“安全文化下乡”、“安全在我心中”“ 两个主体责任在我肩”等喜闻和乐见的(讨论)活动,不断提高全员劳动安全保护意识和执行劳动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做到警钟长鸣。

  途径之四:强化劳动安全保护规范化培训,不断提高生产经营者的劳动安全保护技能。要切实做好职工岗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企业法人、安管人员的培训,使他们认识劳动安全保护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掌握劳动安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必要的劳动安全保护知识与技能,克服瞎指挥和误操作,减少事故损失。

  途径之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金、工伤保险和应急救援制度,不断提高企业抵御风险能力。首先是要全面推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为处理本企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积累所需的抢险、救灾、善后事宜等直接发生的费用;其次是全面施行企业为职工足额缴纳工伤保险金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再次是全面建立上下衔接、相互配合、反应迅速、处置得当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做到防患于未燃。

  综上所述,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是一项于国家、企业、生产经营者三方都有利的大事。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及企业对此应有一个正确的、全面的认识,把这项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改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结构,充分发挥劳动安全保护作为现代化生产重要要素的活化作用,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劳动安全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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