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是企业安全生产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外在表现形式,隐患多少及其程度,客观反映了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负责制,以及企业安全投入、安全科技、培训教育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排查治理隐患是企业实现自我提升的有效途径。
长期以来,企业所进行的多种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虽然改善了安全生产环境,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主体责任意识还没有充分树立和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很容易走入以下几个误区。
一是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不明晰。由于安监、消防,以及上级或行业主管部门等外部客体几乎每隔一段时间都要组织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久而久之,少数企业就很容易产生敷衍甚至厌烦情绪。笔者发现,这类企业往往安全管理资料少,管理乱,没有建立隐患台账或没有动态台账,隐患治理也不及时。
二是重排查轻治理。部分企业和安监部门对隐患排查非常重视,能够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工作,而对隐患治理工作重视不够或者有畏难情绪。有的企业总以生产经营困难,资金不足等为借口不及时治理隐患。有的企业和安监部门对难治理的隐患一报了之,甚至错误地认为没有排查出事故隐患而导致发生事故就有责任,难治理的隐患上报了,如果发生事故就与自己无关了。
三是排查内容不全面。隐患包括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但在隐患排查中,部分安监部门往往注重排查物的危险状态,忽视人的不安全行为,特别是对管理上的缺陷重视不够。在隐患台账上,很少记录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如何正确认识隐患排查治理,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充分树立和强化安全生产的主体意识,并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笔者认为,应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企业应建立以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隐患排查制度。逐级建立从公司到班组的隐患分级排查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对隐患排查的权力、义务和责任,明确隐患的识别标准、排查周期、组织形式。明确隐患上报的具体要求和奖励,鼓励职工发现、排除隐患,并对有功人员进行奖励。按照隐患等级,明确整改验收的标准、程序和验收部门。
(2)隐患分级监控治理责任制度。对排查出来的隐患,按照职责分工实施隐患监控治理。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实行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分级分层次挂牌监管督办。
(3)隐患治理专项资金保障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隐患治理专项资金投入渠道,确保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需要,做到专款专用。
(4)重大隐患治理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重大隐患未能按时按要求整改到位、或者整改后不按要求验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的规定。由于隐患治理不到位而导致事故的,应从严追究。
(5)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建档及统计分析制度。按照隐患等级进行登记,建立完善的隐患信息档案;定期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提出进一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对策。
(6)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及事故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主要危险源,针对性地制定专门预防措施,并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
二是建立企业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制度。
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企业员工是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实施者。员工安全技术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因此,应定期组织对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确保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效。一是让员工懂得辨识隐患的标准,具备排除一般隐患的技能,能够随时发现和排除一般的隐患。二是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懂得及时报告。三是操作技能符合要求,能够防范和避免隐患产生。四是具备事故防范知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