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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要我安全”和“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两个不同阶段的表现

作者:任汾香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7月19日

 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的转变过程是安全观念从被动强制性到主动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安全生产是社会、企业永恒不变的主题,但安全不是一个实实在在存在的物体,要具体的描绘出来的确很难。安全,仅仅是一个简单而又平凡的名词,但安全又确确实实地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存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之中,是我们的社会和谐幸福的基础。

  社会的发展需要企业的贡献,社会的安定需要企业的安全。我们的生存需要企业提供就业环境,企业的良性发展需要我们安全的生产,家庭的幸福需要我们健康,我们的健康离不开安全。安全需要我们每个人的付出,我们也需要安全。社会要发展、我们要生存都离不开安全。我们来分析一下 “要我安全”和“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两个不同阶段的表现。
  一、“要我安全”的阶段表现
  这一阶段的主要表现是:安全制度仅仅停留在口头上、会议上,落实在墙壁上、资料柜中。企业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即使配备了也都是企业的老弱病残,作为企业的“闲人”不得不养着,安全岗位被作为养老岗位存在,这样的人第一缺乏对安全事业的责任感,第二不具备安全管理的能力。
  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流于形式。首先从领导开始的培训就是这样,找人代替自己培训取证,交钱就能拿到单位负责人的安全资质证书,培训的过程是被迫的,因为负责人取得安全资格证是安全许可的条件之一。员工的培训就更不堪一提,除了培训开始领导的讲话,整个培训过程都看不到领导的身影,原因是领导有“更重要的事”要处理,尽管要求严格培训考勤,但领导不以身作则的培训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要我安全”阶段看到最多的现象就是安全罚款,谁违章,谁不安全就罚款,安全部门每年年底会有一摞安全罚款单。但罚款解决不了问题,解决不了违章,被查到的违章只不过是冰山一角,被查到了自认倒霉,该怎样做还怎样做,因为人的安全意识还没有提高,安全技能没有掌握。
  二、“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阶段的表现
  随着“以人为本”理念的不断深入,残酷的事故案例的广泛宣传,随着安全许可制度、安全标准化等法律、法规制度的不断完善,“三标一体化”( 质量 ISO9000、环境 ISO14000职业健康安全 OHSAS18000) 在多个领域的推广实施,这些都为我们营造一个良好的制度氛围,找到了执法的依据。
  单位通过开展“现场管理”达标活动,使现场物品做到“有物必有区、有区必分类、分类必标识”,干净、整洁、有序的工作环境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注册安全工程师越来越被企业所接受,企业成立了以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主的专职安全管理队伍,真正做到会管、敢管。从管理上建立了一支过硬的安全管理队伍,保障了企业管理中的“执法”者的素质。
  安全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态度,对安全的责任和态度通过安全意识提高来实现,单位负责人除了自己认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外,还聘请专家讲授安全知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投入,改善作业环境,从意识上、硬件设施上保障了安全生产。
  通过安全管理知识大赛,安全管理项目创新活动,安全技能大赛,应急演练等活动检验安全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只有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的提高才能做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单位每年表彰安全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都能做到安全的氛围,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从安全罚款到安全奖励,改变以前“安全是一项不受表扬的工作”的想法,企业推进实施“安全累进奖”制度,使不安全行为没有了存在的土壤,一个人的不安全行为会导致整个班组、车间都没有获得“安全累进奖”的机会。安全正激励的实行,让一个存在不安全行为的人不会得到大家的姑息,会受到周围工友的监督,真正做好“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这样从个体上杜绝了事故的发生。
  安全是广大安全工程专业研究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无数操作员工孜孜不倦的追求。我们要以对工作的热心,对家庭、对社会的强烈责任感来完成安全生产这一艰巨而又利人、利己的神圣使命。安全工作无止境,是一项只有起点而没有终点的工作。虽然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的转变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应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在漫长而渐进的转变过程中得到安全的回报,实现“安全每一人,安全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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