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为了抓好安全生产,各企业都把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作为抓好安全工作的有效途径。事实证明,这些规章制度的确为企业的安全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不过,依笔者看,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安全工作点多面广,光靠制度约束和管理措施是不够的,还应该在制度约束和管理措施中多点“怕”的意识。只有在干部员工心存“怕”字,才能真正从思想上构筑起安全的“防火墙”,保证让大家都不偏离安全正道,才会避免发生那些令人扼腕痛惜、追悔莫及的悲剧。作为企业管理者和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究竟该“怕”些什么呢?笔者认为,抓安全工作应做到“三怕”,即:一怕安全法规,三怕事故伤害,二怕责任处罚。
一怕安全法规。安全法规是企业员工必须共同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开展安全生产的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有了安全法规和制度的约束,对员工来说无疑是多了一道防范安全事故的屏障。同时,安全法规就像一道高压线,要求每一位干部员工都应时刻做到“望而生畏”,任何人都无权凌驾于安全法规之上。从近年来发生在我国的许多安全生产事故来看,其中大部分都是因为当事人视安全法规为儿戏,违法违规操作所致。因此,只有牢固树立“怕法规”的意识,大家才会去重视安全法规,才会时时处处想到依法办事,依法履职尽责,并不断规范自己的言行。相反,那些置安全法规于不顾,胆敢以身试“法”的人,到头来往往只能自食其果,追悔莫及。
二怕事故伤害。事故伤害是安全生产面临的最大敌人。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古往今来,但凡安全生产事故,无不以宝贵的生命和昂贵的经济损失作为惨痛的代价。这其中除了事故本身的客观原因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许多当事人不能够做到引以为戒,不能够从以往的安全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说白了,就是没有在脑子里形成“怕事故”的意识,老觉得安全事故离自己很遥远,心存侥幸,导致麻痹思想占据了上风。常言说得好,“安全事故猛于虎”,“板子打不到自己身上就感觉不到痛”。反过来试想一下,如果安全事故这只“猛虎”真的“咬”到了自己,安全事故这块“板子”真的拍在了自己身上,我们还有机会去后悔和弥补吗?只有“怕痛”才能不被所“痛”,因此,在抓安全生产中时时刻刻做到警钟长鸣、如履薄冰是非常重要的。
三怕责任处罚。当前,全社会都在倡导“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发展理念。许多单位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实行一票否决制。也就是说,如果给一个单位的整体工作打100分的话,那么安全工作就好比“100”前面的那个“1”,如果这个最重要的“1”没有了,后面的一切也就都归“0”。因此,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抓好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只有实行严格的问责机制和处罚机制,让大家平时树立害怕被“罚”的意识,才能警醒大家时时审视和矫正自己的行为坐标;才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做到履职尽责,严于律己;才会知道哪些事可以为,那些事不可以为;才会在安全工作中始终用规章制度约束自己,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从而避免因失职、渎职而受到责任追究。当然,怕责任追究不是逃避责任,而是要求更加尽心尽力、更加勇于承担责任。对于那些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的人,一定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实践证明,在责任追究方面,“怕”字越浓,大家执行制度规定就越坚决,履职尽责就越认真,安全工作自然就越牢固。
结合集团公司近年来组织开展的 “我要安全”主题活动,笔者认为,只有在广大干部员工中真正树立起“三怕”意识,切实转变和消除对安全岗位操作应知应会的“无知”,不辨风险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的“无畏”,遇到紧急情况惊慌失措的“无能”,才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