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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在不断创新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0月08日

 安全、生产、管理对煤矿企业来讲,既是时变时新、时刻都必须抓好的重要工作,又是综合、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煤矿又是高危行业,如何紧密结合实际,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对搞好安全生产显得尤为重要和十分重要。党的十七大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站在全局、理论和历史的高度,为煤矿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在彬长集团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调研活动的推动下,我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围绕“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构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提供可靠安全保障”这一主题,通过会议、座谈、走访、个别交流等形式积极开展了专题调研,形成以下几点粗浅的认识,仅供参考。

  一、必须肯定成绩,坚定搞好安全生产的信心和决心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唯物辩证法的观点,事物总是要发展,而发展是有规律的;创新不是完全否定,既是对已有的继承,又要有质的飞跃,所以,要创新首先必须肯定已有的成绩。就彬长集团来说,通过调研,大家一致认为,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有以下成绩和经验值得肯定并继续坚持。

  (一)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

  (二)建立并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

  实行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实行了管理人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和矿井员工安全风险个人资金账户管理制度,形成了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三)坚持执行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

  每周一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不定期召开现场安全办公会,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促进了工作落实。

  (四)安全监督检查向经常化、制度化不断迈进。

  突出了现场管理和重点监控,坚持领导干部、区队管理人员下井带班、跟班制度,强化了现场指挥和现场管理。深入开展了现场管理“五达标”活动,创新和拓展了 “三员联合”安全确认开工制和“四位一体”安全生产负责制。

  (五)技术 日趋成熟,科技兴安战略大力实施并初见成效。

  “产、学、研”相结合机制基本形成,运行良好。在矿区总体设计、矿井设计及管理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特别在“四项专项”技术、特厚易燃煤层开采技术、超长工作面大采高综合机械化开采技术等制约安全生产关键技术上取得了新突破。

  (六)坚持不懈地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本质安全型矿井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建立了公司、矿井、区队三级质量标准化 ,完善了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和制度,形成了富有成效的创建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有力地促进了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上台阶、创水平。2008年大佛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达到一级,实现了历史性新跨越。

  (七)安全综合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健全了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公司及各二级单位全面制定了应急总体应急预案。

  加强了以救援中心为专业救护的队伍建设,成立了以救援中心为核心的消防队伍,配齐了领导班子,培训了专业技术人员,购置了专用设备,矿区救援中心通过检查验收,成为咸阳地区唯一获得矿山救护三级专业救援资质的单位。彬长矿区生产服务中心正在建设之中,便捷快速服务于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的物资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八)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加强。

  安全基础管理及考核工作扎实开展,群众性安全活动广泛深入,安全监察富有成效,瓦斯综合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工作取得新进展,矿井信息化建设迈出新步伐,提升了企业安全工作正规化、现代化管理水平。

  从以上工作可以看出,我们不仅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而且在安全管理上探索和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我们决不能因发生事故而否定以往的成功做法,要去伪存真、加以提炼和整理,很好地继承和发扬。这样,也有利于坚定了广大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信心和决心,对彬长集团战胜当前的困难,尽快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必须正视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或建议

  成绩只能说明我们过去曾经付出了辛勤的工作,创新的重点在于发现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听取意见和建议、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改进不足。此次调研活动,始终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尊重客观、唯物辩证的科学精神,按照煤矿事故致因理论,围绕“人的不安全因素(包括不安全行为、心理、生理、体能、素质等)、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认真查找问题,倾听各方声音,积极纳言研讨,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监管体系亟待加强。

  1、集团公司一级的安全监督机构,人员编制和职称(职务)设置,既达不到陕煤化工集团的要求,又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权责有限,致使监督权、说话权不能得到很好地发挥,监督工作的力度、应急处置的力度不能达到最佳状态。多年运行情况表明,由于集团公司一级安全监督机构现有3名一般管理人员的级别(职别)不明确,组织其他同级部门人员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活动时指挥不灵,参加有关会议时受到级别限制,坚决执行制度久而久之导致矛盾上升,不利于团结协作,工作显得被动。建议提高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级别和人员职务,充实安全监察力量,尽快与当前彬长集团做大做强和迅猛发展的形势相适应。

  2、安全监督、安全监管、安全协管定位不清,工作力度不够。应明确定位技术业务管理部门、培训部门对本业务范围的安全工作具有管理职责;安全监督管理部是公司安全工作实施全方位监督检查的主体,对同级部门、下属单位和专项工程工作执行过程具有全程监督检查职责。充分发挥专业技术部门对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支持,坚决消除“安全工作齐抓共管而职责不明”的现象。

  3、安全监管机构派驻工作进展迟缓,矿级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不够。建议加快实施,强化矿井安全监管。总经理(矿长)是矿井安全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副矿长、总工程师)对主管业务实施工作必须承担安全管理责任,派驻安全机构负责人对班子成员执行安全法律法规、条例规定进行全过程监督;从业务角度派驻机构应接受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指导。同时建议抓紧派员赴国内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企业考察学习,拿出安全派驻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待遇、经费、工作运行机制方案,全面提升安全监管体系层级。

  (二)制度落实和工作执行力度及奖罚力度有待加强。

    大多数被调研对象认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办法、规定不少,但执行力度不够,缺乏刚性,在部分安全奖金发放方面,安全部门缺乏话语权、审签权。一是建议在安全奖金发放、安全先进评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免等方面实施“安全一票否决”;二是建议各二级单位增加安全奖励资金比例、任何单位和部门安全奖金发放,必须经安全监管部门签署意见,否则不能发放,违规必究;三是建议对长时间疏于监督、检查、发现不了问题,或对有安全生产隐患单位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处罚、“和稀泥”、“当老好人”的部门,将被取消享受安全奖励的权利;四是建议加大对“三违”、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或个人、主观故意导致严重后果或屡教不改人员的处罚力度;五是建议重视并维护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上的话语权、监督权、处罚权,尤其对刁难、打击报复基层安监和瓦检人员的行为要坚决予以从严处理。

  (三)“四项专项”治理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待加强。

  大佛寺煤矿发生的火灾事故,暴露出以瓦斯治理为重点的瓦斯、煤尘、火灾专项治理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建议要进一步落实瓦斯、煤尘、火灾、水灾“四项专项治理”的监管主体,明确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认真实施。安全监督部门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监督,对口业务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监管,隐患所在单位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主体。要求各矿要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生产系统、各环节存在的隐患,严厉查处“三违”行为,特别要加大“一通三防”及水害等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重大隐患必须实行挂牌督办制度,严格按照“五落实”的要求执行。

  (四)员工素质有待提高,安全培训有待加强。

  员工素质高低悬殊不一,特别是熟练工种缺乏问题十分突出,各单位在安全培训方面重视程度不一,外出培训或引进大专院校教师来集团公司现场培训还存在针对性较差、实用性不强、时间利用率不高的问题。建议集团公司安全培训必须设立专门机构,充分发挥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在培训方面的作用,编制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内部培训教材,强化自主培训,重点加强对《规程》、措施的学习和掌握,突出加强安全操作。合理调整用工机制和工薪报酬分配制度,对一些培训周期较长、培训难度较大的岗位在工资待遇、用工制度上给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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