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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四种意识 助推安全发展

作者:王庆雷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1月22日

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是确保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证。抓安全,要着力强化“四种意识”,把“安全是天”、“安全第一”的思想扎根于每个人的脑中,使企业和人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一、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
所有事情都有前因后果,大多事故都由隐患诱发而起,在生产中,隐患是因,事故是果。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各种各样的隐患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要避免事故的发生,就要下大力抓好隐患排除。要把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作为最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排查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治理要深入彻底,不留死角。隐患的排查治理要严格按照《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的要求,落实好各生产经营单位抓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必须建立台账,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明确责任,及时实施治理,暂不具备条件或不能治理的要派人看死盯牢,加强监护,杜绝事故发生,把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深深植于每个人的心中,才能真正防患于未然。
二、强化“遵章守规的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违法违规必出事故。总结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无非有两个,一是由隐患不治理产生,一是由违法违规产生。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的生产标准规定和各自的生产技术、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生产环境,制定各车间、各班组、各工种,甚至各个员工的操作规程和规范,让每个岗位,每个员工,每个工序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让每个员工都明确什么是必须做的,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禁止做的,把安全规章制度渗透到员工日常工作生活的每个细节,让执行规章、规则成为每个员工的自觉行动和习惯,当“习惯成自然”时,安全生产就能真正落到实处。深入持久地开展好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道路和水上交通、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使企业上到董事长、总经理,下到班组长、一线员工都自觉遵章守规,依法管理,遵章操作。
三、强化“抓安全就是讲政治的意识”
    目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在又好又快的发展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是重要前提。一个事故,对企业来讲,轻者是财产的损失,形象的损失,重者出现经营危机,甚至会破产倒闭;对一个家庭来讲,轻者是身心的伤害,重者是生命的代价,家庭的解体;对社会来讲,就是多了一份负担,多了一个隐患。所以说,没有安全,就没有家庭的幸福,就没有企业的发展,就没有社会的稳定。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强化“抓安全就是讲政治的意识”,切实担负起社会稳定的重任,在安全生产上要真投入、大投入、快投入,尤其是在企业的作业环境、安全设施、改善员工生产条件、员工的安全技能培训上要不怕花钱,投在安全上,再多钱也不是浪费,不出事故就是企业的最大效益,同时也是对社会最实在的贡献。
      四、强化“忧患防范意识”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工作。事故来自麻痹,无忧患意识,防范跟不上,就没有绝对的安全。任何一个企业,一个单位谁也不敢保证永远不出任何事故,这就要求我们安全要天天讲,时时抓,树立忧患意识,时时刻刻加强防范。要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通过演练进行完善,尽可能地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可行性,还要借鉴同类事故经验教训,不断地演练再演练,使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协同作战能力不断增强,各级预案相互补充,更加协调一致,真正做到无缝对接,以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无小事,宁可千日无事,不可一日不防。只要我们有“对青天而惧”的思想,就会“闻雷霆不惊”,有“履平地若危”的意识,就会“涉风波无患”,那么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就会做得更好,更有成效,也只有这样,我们的安全生产生产形势才能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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