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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要让安全成为员工生命的保镖

作者:徐晨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7月30日

俗话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安全是生命之本,是生产之源。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是每位员工对自己生命的负责与爱护。把“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是意识的变化,更是人性管理的体现。企业要把安全理念渗透到每项工作中,把安全制度落实到每个生产细节里,形成齐抓共管、安全和谐的良好局面,为企业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预防”是保证安全的基础和前提,并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的生存、发展、壮大和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特别强调提高安全思想意识,通过开展各种会议、检查、学习,反复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促使员工树立“我要安全”的思想意识。通过以往发生的安全事故,总结主要有两方面的教训:

  一是缺乏“我要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缺乏“我要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看不到潜在的危险,就谈不上认真采取保证安全的技术防范措施。

  二是存在侥幸心理。如果在思想上牢固树立“我要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侥幸心理,就会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各种违章现象就能得到有效遏制,事故就会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不安全因素的存在是绝对的,但并不等于事故是不可避免的。只要能做到管理标准化、作业规范化,安全学习不流于形式,增强群体保护和自我保护的意识,把不安全的因素控制在不发生事故的范围内,就可以有效地控制安全生产的局面。“我要安全”是每个一线职工保护切身利益的安全需要。“我要安全”又是工作中做到“四不伤害”的保证。只有具备了主动的安全行为,才能在工作中为自己负责,为家庭负责,为社会和企业负责。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清除安全隐患和避免安全事故发生,有赖于不断的健全与完善安全管理工作,让安全理念成为行为习惯,构建企业安全文化,很有必要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健全、完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责任。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现象的重要措施。在现场作业时,如果现场负责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如果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或程序相应简化,各工班行使自己的“我要安全”的权利,及时要求完善措施、拒绝违章指挥,为了提升“我要安全”的保障作用,应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搞清事故的原因、后果以及危害性,懂得防止事故的措施,学会防止事故的技能,实现“我懂安全”、“我会安全”。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维系生命的美妙,在于珍视自己的生命。不仅让安全只在纸上出现,更要出现在行动中,安全是我们学习生活的根基,是健康成长的臂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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