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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档案的要求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2月06日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建立档案的主要要求如下:
      一、根据《荔湾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程度评估表》的要求,按七大评估类别及相关评估项目分别建立七个文件盒(夹、本),分别是:1、“依法生产经营”、2、“组织保证体系”3、“ 培训”4、“维护员工权益”5、“安全事务管理”6、“场所基本条件” 7、“事故管理”。
    二、每个文件盒(夹)贴上标签(注明“类别名称”,如“依法生产经营”),内附目录和按顺序归类的相关评估项目的资料,要求资料清晰、整洁、齐全。
     三、七个方面的材料分别整理时(参照表内“评估要求”整理归档),单位涉及到该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件、证照和相关部门的重要证明材料、合格证书等请将其复印件加入。单位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 签到表、安全防护物品签收表等请将原件加入。例如:“依法生产经营”可将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国地税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各类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加入。其它各项以此类推加入相应的资料。
    四、“安全事故管理”项中的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请挑选适合或制定加入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容打印悬挂张贴(如车间安全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以及本单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同时在资料里面留底。
    五、各项装订好的资料(包括:封面、评估要求、复印件、记录等)请在封面填写完整的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印章,填写建档和起效的时间。其中涉及到个人签名的一定要是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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