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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依法治安,首先须把责任落到实处

作者:崔伟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2月09日

新年伊始,如果用一个词来标注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的最新刻度,一定是“法治”。而推进依法治安进入全新的“法治实践”,必须把责任落到实处----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就不能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面对事故总量仍然较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非法违法行为仍然突出,安全隐患仍很严重的严峻形势,各级企业和政府应当认真吸取血的教训,把实现安全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重大责任,在规划企业经济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部署,要把责任同步细化落实到每一个层面。

  一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中央提出党政同责,其精髓就是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全员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就要充分认知不抓安全,就是失职;抓不好安全,就是不称职,只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实名制”的责管体系,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监管机制,才算是牢牢抓住了安全责任这个“牛鼻子”。

  二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各级党委要细化政府安委会的工作职能,有效发挥决策、协调和指导作用。落实安全责任制,关键人就是各级行政和党组织“一把手”。只有抓“一把手”,实现“一把手”抓,才能一级带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到位。只有从思想深处真正重视起来,在落责、追责机制方面健全起来,安全生产责任制才能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

  三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多是主体责任不落实,要通过宣贯《新安法》来警示各级管理干部和员工,实施安全告知、承诺、问责、处罚“四项举措”,对违法行为责任追究曝光等有效手段,促使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关键是在基层。要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生产一线班组的岗位员工,真正把安全生产每个环节抓实落细到具体,这样才能少出事故、甚至不出事故。

  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厉行法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安是根本,而落实责任制是实现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保证。没有责任就没有压力,只有责任落实才能产生动力。社会的稳定、民生的福祉尽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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