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安全培训机构责任。
安全培训机构要健全质量控制制度,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培训大纲进行培训。要建立培训档案,严格收费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资金投入,持续改善培训条件,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认真落实安全资格考试机构责任。
要坚持教考分离,严格落实安全资格考试制度,确保考试公开、公正、公平;要管理、维护考试题库,确保题库安全;要规范考生报名,审查考生资格;要健全考务工作制度,加强考务人员培训和管理,严格监考,建立考试档案,确保考试不合格不发证。
教学体系
教学体系是保障培训质量的关键所在,要重点解决好培训什么、谁来培训、怎么培训的问题。
加强安全培训大纲和教材建设。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已成立教材编审委员会,定期制修订各类人员安全培训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各地应根据不同需求,组织编写安全培训教材。
加强安全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要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先进模范人物上讲台制度,探索设立安全培训师职业。请各地定期开展安全培训业务研讨交流和讲课示范,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感染力。
加强安全培训机构建设。
要把实际操作和体验培训放在更加重要位置,加快建设一批具有仿真、体感、实操特色的示范培训机构,建设一批综合实训基地。要坚持开放办学,支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等开展安全培训。积极构建竞争充分、规范有序的安全培训市场,进一步整合资源、激发活力。
加强网络培训平台建设。
要建立培训视频课程征集、遴选、审核制度,及时把好的培训课程、课件、教材、案例等上网入库,建成课程“超市”和安全生产数字图书馆。要大力推行自主选学,建立累计学时学分制,逐步实行网络学习成绩和脱产培训成绩合并计算制度,将网络学习考核结果与继续教育、再培训挂钩,与安监干部年度考核、提拔使用、评先评优挂钩,并定期进行通报。要拓展电视、手机等远程安全培训形式。要鼓励有条件的安全培训机构、企业、大学等面向社会提供远程安全培训。
加强培训模式建设。
要全面推广师傅带徒弟、班前安全培训、“一日一题、一周一练、一月一考”、岗位明白卡等制度;推行“变招工为招生”工作,支持小微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考试体系
加快构建“统一标准、统一题库、统一证书、教考分离、分级负责”的考试体系,使安全资格证书成为政府、企业保护从业人员生命的证书。
严格落实考试持证制度。
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每3年要进行一次延期换证考试;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安全知识和实操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每3年进行一次复审考试;煤矿工人持证上岗考试,要在国家煤矿安监局统一指导下,首先在50个重点县试点,鼓励各地先行先试。
统一考试标准和题库。
今年6月底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将组织完成煤矿等4个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51个工种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以及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资格国家考试题库开发工作;各省级安监局可配套开发地方题库,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后使用,并按照初次考试不超过20%、延期复审考试不超过50%的比率,从地方题库中抽取试题组成试卷。
加快推进考试点建设。
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成立或指定有关单位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资格考试管理工作,并在各市(地)和重点县(区)规范设置一批考试点。
大力推行计算机考试。
目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已组织开发安全资格计算机考试系统,下一步,还将组织开发特种作业人员实操模拟考试系统。
把考风考纪作为考试体系建设的生命线来抓。
随着考试题库的统一、考试难度的加大,各类弄虚作假、考场舞弊等行为将会明显增加,社会关注度会明显提高。各地要抓紧建立严格的考务制度,推动安全资格考试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
执法体系
必须把严格执法作为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在安全培训方面推动形成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
要加大安全培训执法力度。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把安全培训列入日常执法检查重要内容和年度执法计划,每年至少开展2次安全培训专项执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每年将对全国安全培训工作进行1次至2次专项监督检查。要建立安全培训执法统计制度,定期统计并通报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安全培训执法情况。
要严格落实安全培训执法内容。
在监督检查中,对下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重点检查安全培训安排部署情况,安全知识进学校、进党校等情况,建立安全培训考试体系情况,依法查处安全培训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培训地方政府分管领导和安全监管监察干部情况。
对企业应重点检查安全培训责任体系、制度、计划建立和落实,培训经费提取、使用和落实从业人员培训期间工资待遇,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落实知识更新和转岗培训制度,建立档案并如实记录安全培训考核等5个方面的情况。
要加大安全培训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
对应持证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要一律先离岗,培训持证后再上岗,并依法对企业进行上限处罚,直至停产整顿和关闭;对存在不按大纲教学、不按题库考试等行为的安全培训和考试机构,要一律依法严肃处罚。
信息
要加快实现安全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安全资格证书的式样和编号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规定,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要开发安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到2015年底,要在全国实现培训计划网上备案、培训报名网上办理、发证材料网上审核、培训档案网上生成,推动实现安全培训管理工作制度化、流程化和标准化,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要完善安全培训数据库。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统一数据标准,按照谁发证、谁采集、谁上报的原则,建立起安全监管监察干部、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安全培训机构、考试中心和考试点数据库,请各地及时上报相关信息;要强化数据统计、分析、运用,为安全生产决策提供依据;要逐步实现手机、专用终端等多方式查询,为安全培训执法提供支持,进一步加大对假证书的打击力度。
要加快实现安全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
安全资格证书的式样和编号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规定,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今年年底前将建成安全资格证书管理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信息共享,供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和使用。
第三部分 完善五项制度
建立和实施安全培训目标管理制度。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每年都要制定安全培训具体工作目标,制定安全培训工作绩效考核指标。每季度要检查小结,半年要进行专项检查,年底进行考核总结。考核结果要纳入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内容,在全国通报。
建立和实施暗查抽考制度。
各地要把“四不两直”暗查暗访作为安全培训执法的主要方式,坚持通过现场随机抽查考试,检验安全培训考试工作落实情况和效果,并将其作为执法处罚的重要依据。
建立和实施安全培训挂牌督办制度。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培训重大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要求,并责成专人跟踪督办;被挂牌单位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按期解决问题,经挂牌单位验收合格后予以摘牌;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建立和实施通报公告制度。
要建立安全培训权力清单制度,明确安全培训的权力种类与数量,权力使用的对象、条件与方式,权力使用的约束与责任承担等。要强化企业安全培训信息公开,督促企业在明显位置公告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姓名、岗位、持证、证件有效期等情况。
建立和实施责任倒查制度。
现场执法发现有关人员安全培训明显流于形式的,要倒查施教机构、考试机构的责任。各地应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和党政纪责任,并向社会公布倒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