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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不能打折扣

作者:徐晨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6月18日

企业在安全工作中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如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三项管理”制度、安全工资挂钩考核制度、事故报告调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个人安全风险抵押管理制度、党政同责责任追究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对于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是,不可否认,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制度落实不严格、随意性较大、人为因素影响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对安全管理工作造成了消极和不利影响。如何杜绝这些现象发生,从根本上严格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制度的落实是整个企业管理过程中的关键所在。要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就必须严格、严厉地狠抓落实。企业管理没有规章制度不行,有了规章制度不认真执行更不行。制度一旦形成,就要坚决执行,言必行、行必果、违必究,不能照顾“面子”,乱开“口子”,搞“刀下留人”、“下不为例”和“既往不咎”那一套。

  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起来不严格、打折扣,必然事倍功半,甚至给企业、给国家造成巨大的损失。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执行,必然出事故。

  要使制度的制定与制度的落实相互统一,相互促进,形成合力,发挥威力,真正使一项好的制度成为执行者的行为规范和自觉行动,既要靠制度本身的约束力、强制力,更要靠来自上下左右的监督检查。要使一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就必须在执行中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落实责任制,监督到人,检查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唯有如此,才能抓紧、抓细、抓实,抓出好作风、抓出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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