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多次强调,责任担当是领导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并从怎么做到责任担当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 当前,树立担当精神对于我们每一位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来说尤为重要,极具现实意义。
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我们的口号是:“立足潮头,勇于担当 ”,面对肩负的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安全生产重任,我们每一个安全监管监察人员都必须加强学习修养,强化实践锻炼,提升自身能力素质,切实做到敢担当、能担当、善担当,切实履行安全监管工作的职责使命,创造出一流的工作业绩,实现安全生产发展的梦想。 回顾历年来我们安监工作经历的风风雨雨,就会呈现出一幕幕许许多多的安全监管人员尤其是基层一线人员长年辛辛苦苦工作的感人场面,他们任劳任怨,不计报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模式,为了确保安全生产,他们责无旁贷,挺身而出,不少人自愿牺牲双休日、节假日,迸发自己的全部能量。这是一种拼搏意志,是一种无私奉献精神。他们无愧于“安全监管卫士”的光荣称号。 毋庸讳言,目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由于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少、基层基础薄弱,监管能力和监管手段还跟不上安全生产的要求。加上由于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行业管理的责职不清、关系不顺,导致一些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屡有发生,在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面前,在风险与发展同在的关口,作为一名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要尽非常之责,作非凡之为,努力做到履职尽责,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 ,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承担起工作岗位的责任。把自己的工作由被动接受,变为积极主动,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消除安全隐患。进而来享受工作成果带来的快乐,从而体现一名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形象。进一步确保全社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