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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消防是城市消防安全的基础

作者:罗维佳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06日

  二、以建章立制为依托,规范社区消防工作管理,完善自防自救体系

  盘锦市公安防支队在全市50社区建立社区消防示范点,在500个楼房庭院建立了群众消防组织体系,做到“火有人防,灾有人救”。在这个自防自救组织体系中,发挥老人和儿童的作用,形成和建立“老人看着孩子,孩子盯着大人”的相互提携机制。盘锦市兴隆台区曙光社区赋予保安一职双责,不仅防盗,面且防火,社区为他们配备了必要的灭火器材,消防部门对他们进行了灭火专业培训,对初起火灾能够做到及时扑救。盘锦市裕华商厦小区有160多户居民,开发商在有期规划时,就留出消防站的位置,2003年小区建好后,消防站也正式成立。他们投资近百万元购置了消防设备,配有消防员6名,消防站除了灭火外,还承担对小区住户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培训。如居民家里装修,消防站从一开始便跟踪监督,上门检查新设的电气线路是否合理,查看家里有无易燃易爆品,在确定没有防隐患的情况下,才准许居民入住。

  可以说各种形式的居民自救体系的形成,从各方面加深了居民消防、救火的概念,形成了坚实的防护墙,强化了整个城市防火、救灾的能力,以网络状构成了城市防护领域的第一层。在领导体制上,要依托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居民小组,完善社区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形成自上而下的社区消防工作网络。在运行机制上,要加强示范小区的社区消防制度建设,建立和落实社区消防工作的相关制度,并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逐级落实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形成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以居委会为依托,社区单位、行业部门、广大居民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运行机制。要立足于社区现有组织机构,突出管理服务功能,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切实加强指导和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开展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抽查,实行奖优惩劣,通过切合社区实情、符合群众意愿、建立在群防群治基础上的管理制度来规范社区消防管理工作,使其长久、平稳 、有效地运行。

  三、以资源共享为重点,形成社区消防工作合力

  社会力量是社区消防建设取之不尽的源泉,能否吸引社会力量真正参与到社区消防建设当中,决定了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的程度。因此要采取多种形式挖掘有效资源,充分调动社区内党团组织、行政组织、社团组织、中介组织、居民群众等一切社会力量,找准双方利益的共同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资源共享”的共建原则,合理配置资源,使各方面力量各负其责,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实现共同投入,共同受益,资源共有、共享,使计区防建设这项政治性、综合性较强的系统工程上下协调、左右联动,建立一种形之有效的社区消防工作共建机制,实现社区消防工作多联共管。

  四、以消防站开放为重点,拓展社区消防工作渠道。

  多年来,消防队站开放与社区防工作密不可分,消防队站是社区居民了解消防的窗口,是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阵地和固定场所。而近年来,一些新建的大型社区本身就配备了消防队站,依托现有开放队站,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拉近群众与消防工作的距离,增进群众对做好自身防火工作的热情,对于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社会防御火灾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还要因地制宜,走社会办消防的路子,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大力提倡建立和发展由政府建站、购置装备,由不脱离工作岗位的志愿人员轮流值勤的志愿消防队,或者通过招聘合同制防人员担负执勤任务,也可以发挥社区现有保安、联防的作用,共同担负起社区的防火检查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形成多种形式的保护社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力军,确保一方平安。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社区消防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社区消防工作作为一个新的消防管理模式,在盘锦市还刚刚起步,我们必须树立忧患意识、大局意识,以提高全市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加强城市防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为目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区消防工作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采取“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等有效措施,积极实施社区消防战略,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社区消防工作抓紧、抓好,做深、做细、做扎实,逐步形成有责任制度、有专人管理、有办公场所、有材设施的“自我管理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社区消防工作管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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