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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大中型超市的消防安全隐患及对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14日

 目前,我国的大中小城市内正兴起超市经济,各类大中型超市像雨后的春笋不断涌现,随之而来的各消防安全隐患则未能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去年位于南美洲的巴拉圭一大型超市发生的一起造成几百人死伤的火灾,无疑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究其原因,煤气爆炸是起因,但主要是超市工作人员将各安全出口关闭,造成安全疏散通道不畅,人员逃生无路,导致了以上惨剧的发生。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时,是逃生之路;关闭了,则是通向地狱之门。据笔者调查,目前我国超市正向着大型化、多功能化发展,占用建筑物几个楼层、建筑面积数千甚至上万平方米的大型超市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为吸取上述惨痛的教训,笔者分析了我国超市普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1、安全出口数量满足要求,但在营业期间保持畅通的不多。超市的场地在经过建筑设计消防审核、验收、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程序后,安全出口的数量、疏散通道的宽度等基本能满足规范要求。但在营业期间,出于防盗和便于经营管理的目的,超市往往只将设有收银台的主要出入口保持畅通,而把其它安全出口上锁或用货架、广告画等遮挡,一旦发生火灾,管理好一点的超市,即使有专人负责打开上锁的安全出口,但往往由于种种原因而不能迅速、及时地疏散顾客;而管理较差的超市,顾客此时只有自己找出路逃生了。根本不能指望这些安全出口发挥应有的作用。
  
  2、疏散通道被占用。超市进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是在尚未营业、货物堆放整洁或尚未堆放货物、现场人员少的情况下进行的,实际在营业期间,部分销售量大的货架为了及时上货,往往将部分货物堆放在货架旁。另外,超市内开展的花车促销,以及购物车、购物篮等的堆放,都以方便顾客为出发点,却不同程度地占用了疏散通道,使疏散通道的宽度减少。
  
  3、疏散指示标志不明显。《建规》及《高规》要求,疏散指示标志宜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超市出于促销及营造购物氛围的需要,往往在店内装饰很多气球、装饰物,在天花板或吊顶下悬挂宣传画、广告等,基本将疏散指示标志“淹没”,使得疏散指示标志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的疏散指示标志指向的安全出口被锁或被封堵,在突发事件情况下,就会给人员误导,延误逃生的宝贵时机。
  
  4、应急照明的最低照度达不到规范要求。《建规》及《高规》规定,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但由于超市的悬挂物多、货架多等特殊情况,应急照明的光线被遮挡,地面照度无法达到0。5lx。
  
  5、建筑消防设施普遍缺乏系统的维护、保养。大、中型超市普遍安装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这些设施在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往往就再无人关心了,在缺乏维护、保养的情况下,几年下来,这些投入了几十万、上百万的消防设施常常基本上处于瘫痪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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