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执法为民的思考与展望
坚持执法为民,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用“三个代表”思想统领消防工作,全面贯彻“二十公”精神,完成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历史任务,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
(一)坚持执法为民,做人民利益的忠实维护者
首先要从思想上培植以人为本思想理念,密切同人民群众的感情。要不断强化执法为民的学习,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其次要强化五种执法理念:一是服务理念,打造服务消防。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严格执法中有热情服务,热情服务中有严格执法。在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的同时,科学确定火灾隐患的整改期限与方法,主动及时地帮助解决各种问题。二是强化效益理念,打造便民消防。消防执法效益是执法投入与社会安全效益的比值,效益理念要求执法必须以尽可能少的成本换取尽可能大的安全。为此,消防执法要提高效率,提高效益,在法定期限内尽可能缩短为民办事周期,倡导会诊式检查、一次性告知之风,实行一站式服务;在行政许可过程中,尽量减少当事人非法定义务,减少提供不必要资料;在整改火灾隐患中,要提供最科学合理的消除违法行为的方案,尽量减少投入。三是强化公开理念,打造透明消防。在不拓宽警务公开渠道,推行电子警务的同时,利用多种渠道公开消防执法过程,随时接受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查阅消防监督情况。四是强化程序理念,打造公正消防。消防执法要始终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途径、时限执法,要确保当事人在消防执法中的参与权、知情权、救济权,及时用法定的形式告知当事人的所有权利,依法送达消防法律文书,确保送达合法有效。五是强化安全理念,打造责任消防。消除火灾隐患,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维护社会安全既是消防执法的出发点,也是消防执法的归宿。消防部门要自觉担当起要把消防许可关口,大力整治火灾隐患的重责,善尽职责,努力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工作中,要盯死重大火灾隐患,严格执法,跟踪问效,隐患一日不改,工作一日不能放松。要加大对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的专项整治,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要尽力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发生,决不能因为我们工作程序不到位,执行不到位而影响隐患整改工作,损害公共安全,威胁群众安全。
(二)坚持执法为民,造就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执法队伍
队伍是执法的主体,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必须从队伍建设抓起。从整体上讲,消防部队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队伍,是一支作风过硬、敢打敢拼、勇于奉献的队伍,是一支值得党和人民信赖的队伍,这是我们消防队伍的主流和本质。但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周永康部长在给中央领导所写的报告和在公安部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的讲话中,严肃地指出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漠视群众疾苦、执法不作为等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在消防执法中却有影子,有表现。坚持事实求是的科学态度,理性地、辨证地看待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是当前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着力点:
首先是坚持宗旨教育,强化执法为民意识。消防部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重要思想,必须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执法为民上得到具体的体现。要切实落实“群众满意”这一总要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强化执法为民意识。支队党委作为“一线指挥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指导思想要明确,真正把消防执法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常抓常议。建立执法例会制度,规范党委研究消防工作的程序、内容。在部队中大力开展执法为民的宗旨教育,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执法人员的头脑,通过深入开展执法为民教育,使广大消防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使他们自觉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其次是要崇尚人才,支持在职学习,加强在职培训。人才是事业之本。消防事业、消防法制事业的希望寄希望于人才辈出。但是人才不是等出来的,是由良好的机制和氛围培育出来的。为此要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①崇尚人才,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机制。各级公安消防机构树立用人上的正气,建立和完善民主评议、个别酝酿、组织考查、党委决定的干部制度,尽快形成使德才兼备、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机制。②支持、鼓励在职学习。学习是人的素质提高的重要手段。消防科学是边缘科学、综合科学,涉及各个学科,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出现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广大消防工作者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才能适应消防工作的需要。各级公安消防机构都要建立完善的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采取有效手段,鼓励参加各种在职学习。③实行定向培训,造就一批专家队伍。积极选拔优秀人才参加武警学院以及地方高等院校专业学习,培养消防设计、消防法制、火灾研究、火灾扑救等方面的专家。再次是把好入口关,坚持逢进必考。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当然也是消防工作的生命线,关系生命线的首先是执法队伍建设。造就一支公正、严格、文明的执法队伍,必须把好入口关,选拔消防队伍中最优秀的、品质高尚的、业务精良的人员充实到执法岗位上来,吸收地方院校的专业人才补充消防队伍。对新进入执法岗位的人员要实行消防执法资格制度,实行持证上岗。同时,要不断加强教育培训,建立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制度、年度培训制度、新知识培训制度、晋升培训制度,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三)坚持执法为民,必须完善监督机制
消防执法要落实执法为民,仅靠教育、队伍还不够,必须从健全制度入手,建立落实执法为民的长效机制,实现消防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实现质量与效率、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紧密结合。主要机制:一是警务公开机制。用特定的方式与途径公开消防执法程序、法律依据、期限、监督电话、公民权利等内容,公开消防执法过程,实行“阳光作业”,既方便群众办事,又能方便群众监督。二是举报、投诉、申诉机制。明确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申诉的工作部门,规定查处的法定义务,规范查处的程序,界定查处的期限。从而及时查处人民群众举报的消防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培育社会关注消防的积极性;及时受理申诉,严肃查处,做到不枉不纵,确保法律正义。三是建立社会评议制。消防立法工作要举行听证会,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消防执法要定期接受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团体的评议;要完善廉政监督员制度,聘请多层次的热心消防工作的人担任监督员,经常听取监督员的意见;要建立问卷调查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健全消防执法程序和标准。从执法程序上明确执法为民的方式、方法、途径,明确为民的形式;从执法标准的建立上,自觉把为民情况的落实作为重要内容。五是落实内部执法监督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仅靠执法人员自觉是不够的,要根据“权利与责任挂钩,责任与利益脱钩”的原则,按照执法责任制规定和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认真落实内部执法集体议案、双人执法等制度,并明确本单位执法责任,对一具案件的立案、检查、处罚、结案做到全程监督,严格审核,认真把关,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对违法办案,影响较大的,坚决追究其过错责任,切实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自觉性。
(四)坚持理论与制度创新,不断丰富执法为民的内涵。
按照“二十公”的精神维护我国战略机遇期内的消防安全,保障社会的相对稳定,是摆在消防工作者面前主要任务。完成这一任务,需要强化大局意识,勇于创新,善于从大局中找准消防工作的位置,善于从纷繁复杂的事务中找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要承担的任务,善于用发展的观点解决问题。
首先,要坚持理论创新。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要求,消防执法中最突出的还是执法理念上和制度上创新不够。公安部年初提出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讨论活动,就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开创全国公安工作新局面的重要思想准备和理论准备。现阶段,改变原有的消防执法的思维方式和工作作风,转变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是新时期消防执法改革的关键。多年来,我省已经在执法实践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比如安阳市消防支队执法规范化试点的推出和在全省执法工作中的实践,从根本上讲是执法观念的转变,是理论上的飞跃和创新对执法实践指导的结果。只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我们才能认真形势,适应形势,把我们的工作与社会形势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自觉服务中心工作,牢牢把握消防工作的主动权。
当前,在执法为民理论上除传统的理论外,应当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一是服务规范化。在消防执法中从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准则入手,从规范消防专业道德入手,规范消防服务。二是善尽职责。消防机构要积极地全面实施法律,完成法律赋予的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的职责。三是合理性原则。消防执法在合法的同时,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当合理执法。四是当事人参与。消防执法的过程公正地保障当事人参与是实现执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重要制度。
其次,要坚持制度创新。消防执法必须勇于突破历史的局限,善于把握时代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寻求新的突破和创新。近两年,总队根据形势发展需要,结合我省实际,相继制定出台了《执法考核评议实施细则》、《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并规定了警务公开、执法为民的一系列措施,这都是不断探索创新的结果。各支队也都结合本地实际,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方面,制定了一些规范性规定,出台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