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针对公安消防部门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采取的新的监督检查模式,探讨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模式,对提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自防自救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具有一定的引导作用。
关键词:消防安全;自查;自改
过去,广州市300家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虽然每年进行调整,但均未发生过重特大火灾事故,这主要是广州市公安消防局对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进行监督检查一次,能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督促整改。目前,根据《广州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要求,广州市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8 000家。对这些单位,广州市公安消防局每半年将组织一次监督抽查,对其他单位每年组织一次监督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面对公安消防部门新的监督检查模式,必须改变观念,采取“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自主
,切实提高本单位的自防自救能力,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1 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就是一个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本单位负责,谁主管哪项工作,就要对那项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负责。
(1)各单位的法人代表要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责;法人代表授权分管某项工作的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领导,要对自己主管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负责。
(2)单位内各车间主任、工段长要对本车间、工段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副职要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3)班组长应对本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同时,抓好“谁在岗、谁负责”,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职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从单位、车间、班组至岗位职工,每一个人都要对所管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负责。纵向从上到下,一级对一级负责;横向从里到外,实行分线负责。这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贯通、纵横交错,形成一个全方位、立体化的单位消防
络,实现消防工作人人有责,造成单位全员同火灾事故作斗争的和谐而又紧张的局面。
2 建立健全自防自救的消防安全组织
组织群众自防自救是消防工作社会化的重要内容,是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的具体体现。在单位内,建立健全自防自救的消防安全组织,是发动职工做好消防工作的有效措施。
2.1建立义务消防队
义务消防队由单位在职职工在不脱离各自生产、工作岗位的基础上自愿组成,在自防自救中发挥骨干作用。
2.1.1组织建设基本原则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均应建立义务消防队,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建立义务消防队(组)。
(2)54务消防队人员数,一般应按照不少于职工总数的10%的比例标准建队;火灾危险性较大的企事业单位按不少于职工总数30Z、各种物资仓库按不少于职工总数70%的比例建队。
(3)义务消防队员力求精干,应选拔单位的职工担任。生产(工作)骨干、班组长和特殊工种的职工,应积极参加义务消防队,应保证每个车间、每个班组、每个班次都有义务消防队员。
(4)单位的义务消防队应由所在单位行政、保卫、安全组织领导;各单位的防火负责人同时应为义务消防队组织的指挥者。
(5)义务消防队一般应设正、副队长,指导员,他们应由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熟悉消防基本常识的安全、保卫部门的人员担任。规模较大的单位,可根据单位内部实际情况下设若干分队或班,由部门、车间、工段、班组的行政管理人员担任分队长或班长。
(6)义务消防队应建立必要的学习、训练、执勤制度,应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学习消防知识,训练扑灭初起火灾的技能。一般队员每年至少集中训练一次。
(7)义务消防队应设立活动值班室。值班室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队员个人装备,配置火警电话。有条件的地方,还应建立夜间值班巡逻制度,由队员轮流担任。
(8)配有消防车(泵)而无专职消防队的单位,应组织基干义务消防班,在专职消防人员的组织下,队员轮流驻在单位担任战备执勤任务。
(9)义务消防队一般每年应进行一次调整。队员调离岗位或体弱多病的,要及时调整补充,以保持队伍基本人数和拥有基本骨干力量。
2.1.2基本任务
(1)熟悉本岗位工艺生产流程,正确的操作方法,以及设备(物品)性能。熟悉所从事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熟练运用本岗位配置的各种消防器材,掌握扑灭本岗位初起火灾的方法、措施。
(2)认真执行本岗位、本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有责任督促本岗位其他职工群众共同遵守各项安全制度,主动积极向岗位周围群众宣传消防常识,勇于批评、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其他不安全行为。
(3)积极参加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的活动,学会使用工艺或其他技术手段整改本岗位的一般火灾隐患。
(4)积极维护和保养好消防器材和设施。
(5)一旦发现火灾,及时扑救和报警。公安消防队到场后,迅速向灭火指挥员提供火场情况,在火场指挥员的领导下,配合公安消防队疏散物资,维持秩序,勇敢灭火。火灾扑灭后,应保护好现场,积极协助消防部门、本单位、本地区有关人员调查火灾原因,吸取火灾教训。
2.2建立专职消防队
下列单位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1、核电厂、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大型港口;2、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3、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4、第1、2、3条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5、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专职消防队的建队原则、火灾预防、执勤战备、队员条件、福利工资和经费来源等应按照现行的《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执行。
3 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火灾的发生不受地域和时空的限制,就是说,凡是有可燃物和火种的地方都可能发生火灾。火灾的发生原因多种多样,有建筑条件、设备条件等物质方面的原因。但是,更重要的还是人的原因,就是说,绝大多数火灾是由于人们的思想麻痹,违章操作,用火不慎而引起的。另外,有些人因为缺乏消防知识,一旦发生火灾就惊惶失措,不能及时而有效地处置,结果使小灾酿成大火。为了预防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一方面要改善建筑、设备等物质条件;另一方面要提高职工的防火警惕性,增强职工的消防意识,普及消防知识,充分发挥职工同火灾作斗争的积极性。
3.1接受培训的人员和时间要求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及操作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3.2消防宣传教育形式
单位可利用消防报刊、消防电影电视、内部的闭路电视或广播、标语、横幅、警示牌、消防知识竞赛、参观消防展览会、举办消防运动会、墙报、黑板报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
3.3消防宣传教育内容
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要就地取材,要有针对性,要贴近生产、生活实际,其内容应包括燃烧知识、电气防火知识、化学危险物品知识、建筑防火知识、灭火基本知识等。
4 大力开展消防安全自查
消防安全自查是单位落实防火措施,预防火灾事故的重要手段,是发动和依靠干部、职工同火灾作斗争的有效形式。消防安全自查的目的在于发现和消除本单位的火灾隐患,对火灾事故实行超前控制,防患于未然。消防安全自查不是一种任意行为,要以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为依据。消防安全自查是一项长期的、经常的工作,不能一劳永逸,因为任何一个单位的生产、生活设施以及生产、科研等任务在不断发展变化;季节在循回,气候在变化,不同的季节和气候对防火安全工作有着不同的要求;人们的防火意识往往随着工作环境或其他因素的变化而变化;时强时弱,反映在防火安全工作上也就时紧时松。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情况,必须经常地、反复地开展消防安全自查,使各种防火措施因情况新而新,因情况变而变。开展消防安全自查,一般采取经常性的检查和季节性的检查。检查时除了对所有部位普遍检查外,对重点部位要进行重点检查。
4.1单位的自查
单位的自查是在单位防火负责人的领导下,由保卫,安全技术和专(兼)职消防干部以及义务消防员和有关职工参加。主要有3种方式:①班、组检查。这种检查是保证单位防火安全的可靠基础。按照岗位防火责任制的要求,以班、组长或安全员、消防员为主,对所在车间、工段或库房、货物等处的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在班前、班后和交接班时的检查尤为重要。②夜间检查。加强夜间检查,是预防重大火灾的有效措施。这种检查,主要依靠夜间值班的干部、警卫和专(兼)职消防人员。重点检查电源、火源,并注意其他异常情况,堵塞漏洞,消除隐患。③定期检查。根据季节的特点,同有关的安全活动结合起来,由单位领导组织并参加。除了对所有部位普遍检查外,应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通过检查,集中力量解决一些平时难以解决的问题。
4.2自查的重点
在每一个重点单位内,并不是处处地方都是重点;在一个非重点单位内也不是没有重点部位。因此,在重点单位和非重点单位内都要确定消防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管理,作为重点检查现象。单位应列为重点部位的,通常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如化工生产车间和油漆、烘烤、熬炼、木工、电焊气割操作间;化验室、汽车库、化学危险物品仓库;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钢瓶仓库和储罐,液化石油气瓶库或储罐;氧气站、乙炔气站、氢气站;易燃的建筑群等。②发生火灾影响全局的部位。如发电站、变配电站(室),通信设备机房、生产总控制室,电子计算机房,锅炉房,档案室、资料、贵重物品和重要历史文献收藏室等。③财产集中的部位,如储存大量原料、成品的仓库、货场,使用或存放先进技术设备的实验室、车间、仓库等。④人员集中的部位。如单位内部的礼堂(俱乐部)、托儿所、集体宿舍,医院病房等。
5 火灾隐患自改
消除火灾隐患的关键步骤在整改;整改不落实,任何形式的防火检查都会落空,劳身劳神,失去意义,因而也达不到防灾防患的目的。有些火灾隐患的整改绝非举手之劳所能奏效,往往需要时日,需要投入例如经费、材料、设备、技术、场地等,这些都会给整改火灾隐患带来一定困难。但是火灾经验教训要求,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的时候,必须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对整改火灾隐患一要坚决,二要有紧迫感。整改火灾隐患要从实际出发,坚持既要保证安全,又要经济合理。单位整改火灾隐患的要求如下:
(1)领导重视。整改火灾隐患的效果如何,关键在于有关领导的重视程度。火灾隐患的整改必然涉及经费、材料等诸多投入,会遇到一些困难。因而有两种态度:一种是时不待人,千方百计,把隐患整改彻底;一种是强调困难,拖延时日,把隐患拖成“老大难”,这种“思想隐患”将导致养患成灾,结果是“省小钱、赔老本”,火灾损失之巨,远非整改火灾隐患的投入所能补偿的。因此,要求领导者做高明的企业家,善于权衡利弊,善于协调运筹,在防火安全方面有魄力,有胆识,肯于长远打算。这样,火灾隐患定能消除,为生产建设和职工安全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边查边改。对检查出来的火灾隐患,单位能立即整改的,就要立即整改,切不可拖延。
(3)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单位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定项、定人、抓紧整改落实。
(4)对一些重大的火灾隐患,经过单位自身努力难以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求得解决;同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
(5)对“先天不足”的建筑布局、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通道、水源等方面的问题,一时确实无法解决的,各有关部门应纳入建设、改造规划,逐步加以解决。在没有解决前,单位要采取一些必要的、临时性的补救措施,以保证安全。
6 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包括下列内容:①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②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③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④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⑤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7 建立消防档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建立有关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的文书档案,能起到“户口簿’’的作用。在平时,可作为 本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就成为追查火灾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处理责任者的佐证材料,同时也可以为研究有关消防技术设施提供直接的参考材料。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7.1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②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③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④消防安全制度;
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⑧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⑦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⑧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7.2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②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③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④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⑤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⑧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⑧火灾情况记录;
⑨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8 总结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加强和规范自身的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模式,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