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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辅助设施安全管理与规范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31日


  ⑤ 办公室内做到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摆放整齐。如达不到要求,对当天卫生值班员罚款。
  ⑥ 职工宿舍铺上、铺下做到整洁有序,室内和宿舍四周保持干净,污水和污物、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外运。发现不答合此条要求,处罚当天卫生值班员。
  ⑦ 冬季办公室和职工宿舍取暖炉,必须有验收手续,合格后方可使用。
  ⑧ 楼内清理出的垃圾,要用容器或小推车,用塔吊或提升投备运下,严禁高空抛撒。
  ⑨ 生产现场的厕所,做到有顶、门窗齐全并有纱,坚持天天打扫,每周撒白灰或打药一二次,消灭蝇蛆,便坑须加盖。
  ⑩ 为了广大职工身体健康,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保温(冬季)和开水(水杯自备),公用杯子必须采取消毒措施,茶水桶必须有盖并加锁。
  (3) 环境卫生定期检查记录
   生产现场的卫生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改正。

  3 生活区卫生管理

  (1) 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① 职工宿舍要有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室长负责制,规定一周内每天卫生值日名单并张贴上墙,做到天天有人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通风良好。
  ② 宿舍内各类物品应堆放整齐,不到处乱放,做到整齐美观。
  ③ 宿舍内保持清洁卫生,清扫出的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站堆放,并及时清理。
  ④ 生活废水应有污水池,二楼以上也要有水源及水池,做到卫生区内无污水、无污物,废水不得乱倒乱流。
  ⑤ 冬季取暖炉的防煤气中毒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建立验收合格证制度,经验收合格发证后,方准使用。
  ⑥ 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用电加热器具。
  (2) 办公室的卫生管理规定
  ① 办公室的卫生由办公室全体人员轮流值班,负责打扫,排出值班表。
  ② 值班人员负责打扫卫生、打水,做好来访记录,整理文具。文具应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无蝇、无鼠。
  ③ 冬季负责取暖炉的看火,落地炉灰及时清扫,炉灰指定地点堆放,定期清理外运,防止发生火灾。
   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电加热器具。

  4 食堂卫生管理

  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依照食堂规模的大小,入伙人数的多少,应当有相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场所及必要的上、下水等卫生设施。要做到防尘、防蝇,与污染源(污水沟、厕所、垃圾箱等)应保持30米以上的距离。食堂内外每天做到清洗打扫,并保持内外环境的整洁。
  (1) 食品卫生
  ① 采购运输
  1) 采购外地食品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县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工具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必要时可请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复验。
  2) 采购食品使用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做到生熟分开,防尘、防蝇、防雨、防晒。
  3) 不得采购制售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② 贮存、保管
  1) 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建筑工程使用的防冻盐(亚硝酸钠)等有毒有害物质,各施工单位要设专人专库存放,严禁亚硝酸盐和食盐同仓共贮,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2) 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食堂内必须设置合格的密封熟食间,有条件的单位应设冷藏设备。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开存放。
  3) 盛放酱油、盐等副食调料要做到容器物见本色,加盖存放,清洁卫生。
  4) 禁止用铝制品、非食用性塑料制品盛放熟菜。
  ③ 制售过程的卫生
  1) 制作食品的原料要新鲜卫生,做到不用、不卖腐败变质的食品,各种食品要烧熟煮透,以免食物中毒的发生。
  2) 制售过程及刀、墩、案板、盆、碗及其他盛器、筐、水池子、抹布和冰箱等工具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售板时要用工具销售直接入口食品。
  3) 未经过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工地食堂禁止供应生吃凉拌菜,以防止肠道传染疾病。剩饭、菜要回锅彻底加热再食用,一旦发现变质,不得食用。
  4) 共用食具要洗净消毒,应有上下水洗手和餐具洗涤设备。
  5) 使用的代价券必须每天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6) 盛放丢弃食物的桶(缸)必须有益,并及时清运。
  (2) 个人卫生
  ① 炊管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发帽,做到"三白"(白衣、白帽、白口罩),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操作,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② 炊管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3) 炊事人员健康证
   为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管理,严防肠道传染病的发生,杜绝食物中毒,把住病从口入关,各单位要加强对民工食堂的治理整顿。凡在岗位上的炊管人员,必须持有所在地区卫生防疫部门办理的健康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并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凡患有痢疾、肝炎、伤寒、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制售及食品洗涤工作。民工炊管人员无健康证的不准上岗,否则予以经济处罚,责令关闭食堂,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4) 集体食堂发放卫生许可证验收标准
  1) 新建、改建、扩建的集体食堂,在选址和设计时应符合卫生要求,远离有毒有害场所,30米内不得有露天坑式厕所、暴露垃圾堆(站)和类堆、畜圈等污染源。
  2) 需有与进餐人数相适应的餐厅、制作间和原料库等辅助用房。其地面和墙裙的建筑材料,要用具有防鼠、防潮和便于洗刷的水泥等。有条件的食堂,制作间灶台及其周围要镶嵌白瓷砖,炉灶应有通风排烟设备。
  3) 制作间应分为主食间、副食间、烧火间,有条件的可开设生间、摘菜间、炒菜间、冷荤间、面点间。做到生与熟,原料与成品、半成品,食品与杂物、毒物(亚硝酸盐、农药、化肥等)严格分开。冷荤间应具备"五专"(专人、专室、专容器用具、专消毒、专冷藏)。
  4) 主、副食应分开存放。易腐食品应有冷藏设备(冷藏库或冰箱)。
  5) 食品加工机械、用具、炊具、容器应有防蝇、防尘设备。用具、容器和食用苫布(棉被)要有生、熟及反、正面标记,防止食品污染。
  6) 采购运输要有专用食品容器及专用车。
  7) 食堂应有相应的更衣、消毒、采光、照明、通风和防蝇、防尘设备,以及通畅的上下水管道。
  8) 餐厅设有洗碗池、残渣桶和洗手设备。
  9) 公用餐具应有专用洗刷、消毒和存放设备。
  10) 食堂炊管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培训证。
  11) 具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单位领导要负责食堂管理工作,并将提高食品卫生质量、预防食物中毒,列入岗位责任制的考核评奖条件中。
  12) 集体食堂的经常性食品卫生检查工作,各单位要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和本地颁发的《饮食行业(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和要求》及《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管理标准和要求》,进行管理检查。
  (5) 职工饮水卫生规定
   施工现场应供应开水,饮水器具要卫生。夏季要确保施工现场的凉开水或清凉饮料供应,暑伏天可增加绿豆汤,防止中暑脱水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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