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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安全”重在克服陋习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6月24日

  我要安全是落实以人为本和人文关怀的重要举措,但纵观安全生产事故的起因,除了设备设施及自然环境因素外,主要就是人员不知不觉地违规违章造成的责任性事故,尤其以习惯性违章最为突出,因此,防范人员责任性事故,特别是习惯性违章引发的责任性事故是一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

  所谓习惯性违章是指长时期养成的,一时不容易改变的,违反规章制度规定的行为。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不知不觉地违章,员工对每项工作程序应该遵守的规章制度根本就不了解,或一知半解,工作起来凭本能、热情和习惯,出事故的可能性就大,例如油库发油时罐车钥匙不取,加油站卸油时静电接夹不夹等等习惯性行为;二是盲目蛮干的违章,员工往往工作雷厉风行,但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拘小节,在心理上视小心谨慎为婆婆妈妈,有一定的技术能力,就把遵章守制放在一边,凭经验工作,很少能听进别人的劝告,这种违章不出事是偶然的,出事是必然的,2007年7月1日江苏宿迁第七加油站形象改造通气管闪爆事故,是一起典型的违章作业事故,安全管理意识淡薄,安全管理人员无责任心;三是麻痹大意的违章,员工在工作中粗心大意,对工作不认真,马马虎虎,心不在焉,需要经常给他敲警钟,工作时总是需要有人在一边提醒,不安全因素始终围绕在这种人的身边转,时刻都有发生事故的可能;四是得过且过的违章,员工明知习惯性违章会引起不良后果,但又感到并非每次习惯性违章都会导致事故,以前这么干没出事,铤而走险,自食其果;五是求快图省事的违章,为了赶进度,早下班,早休息,人为地改变或缩减作业程序,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六是纪律观念淡薄的违章,作业人员不服从指挥,各行其是,把危险当儿戏,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2006年11月15日湖南分公司宁乡兴旺联营加油站油罐爆炸事件,是一起典型的对加油站重大安全隐患麻木不仁导致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要我安全”是安全生产的根本要求,对员工个人来讲具有强制性。将“要我安全”的观念转变到“我要安全”上来,需要全体员工具备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具有关注安全、关爱生命、自我保障的思想观念,公司上下推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方法,认真开展“我要安全”主题活动,实施“平安工程”,不断学习,全面提高各类人员的基本素质,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稳定局面。通过“我要安全”主题活动,要我们在思想上重视,措施上切切实实做到位,安全才会垂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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