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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钢瓶爆炸的反思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18日



六、氨中毒的诊断

        根据短时间吸入高浓度氨的接触史,以呼吸系统为主伴有眼和皮肤灼伤的临床表现,结合χ线胸片征象,进行综合分析排出其他疾病,即可诊断。
有时可出现神经、循环、消化等系统症状,其临床症状明显时,亦可作为诊断的依据。但要与上呼吸道感染,过敏性喉炎,慢性支气管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肺炎等呼吸系统疾病,或因吸入小量氨气诱发既往疾病相鉴别,其诊断按其侵犯部位而定为氨刺激反应、急性氨中毒、氨灼伤(眼、皮肤)。现分述如下:
        (一)刺激反应。仅有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如羞明,流泪、呛咳等。肺部无阳性体征。胸部χ射线影象检查无异常发现。
        (二)急性中毒。
        1)轻度中毒。有明显的上呼吸道及眼刺激症状和体征,肺部有干性罗音或胸部χ线征象示化学性支气管炎或气支管周围炎的表现。
        2)中度中毒。咳嗽剧烈,呼吸困难,肺部有干、湿性罗音或胸部χ线征象示化学性肺炎或间质性肺水肿的表现或伴有喉头水肿或伴有肝损害。
        3)重度中毒。中度中毒症状体征加重,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双肺满布干、湿罗音或胸部χ线征象示严重化学性肺炎或肺泡性肺水肿的表现。或有明显的喉头水肿,声门痉挛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造成窒息,或伴有昏迷,气管穿孔等。
        (三)氨灼伤。
        1)眼灼伤。
①轻度:结膜充血、水肿、角膜浅层混浊,可有上皮脱落。
②中度:除轻度灼伤外,结膜明显水肿、角膜基质层混浊,内皮可出现水肿,后弹力膜破壁,视力减退。
③重度:上述病变范围广泛,结膜苍白并有内眼炎症反应,晶状体出现混浊,视力明显减退或可失明。
        2)皮肤灼伤。
①轻度:总面积在10%以下的Ⅱ0灼伤;
②中度:总面积在11%~30%或Ⅲ0灼伤在10%以下;
③重度:总面积在31%~50或Ⅲ0灼伤在10%~20%;
④特重度:总面积在50%以上或Ⅲ0灼伤在20%以上

        七、现场急救处理

        (一) 多人中毒的抢救措施。
“时间就是生命”。急性氨中毒和氨灼伤常发生的意外事故中,发病骤急,人数较多,演变迅速,需要及时有效地根据化学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现场抢救处理,并应立即成立抢救组织,抢救组织工作好坏直接影响抢救的质量,若无组织或指挥不当,会造成现场紊乱,增加伤亡人数。组织强有力的医疗抢救组是抢救组织工作成功的关键。
        1)成立抢救指挥组织。尽快让病人离开现场,使毒物不再有侵入体内的机会,并组织医务人员作好抢救病人的有关准备,及时将中毒和灼伤病人就近送医院,组织医务人员制订系统的抢救和治疗方案。根据轻、中、重中毒病人提出分级治疗措施,对重危病人的抢救设立专门特别抢救医疗组防止医疗性的合并症及后遗症。
        2)建立以职业中毒及肺科医师为主的医疗抢救组。
实践证明多人急性氨中毒及氨灼伤抢救成功与否与事故发生后所组织的医疗抢救组是否得当、有力密切相关,有经验的职业中毒医师对氨的理化特性、中毒机理、病情演变及各期临床表现以及治疗原则较为熟悉,能迅速有效地提出现场处理和早期抢救的具体措施,同时还必须有职业卫生医师进行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灼伤科、肺科、眼科、皮肤科、五官科等有关专科医师的配合共同处理各种危重病人的合并症。此外,护理、放射科、检验、药房等有关专业人员也应是抢救组成员。对氨中毒和氨灼伤的病人应视为综合性治疗的整体,决不能把抢救重点仅放在局部。
        3)现场抢救技术措施。①终止氨(液氨)的继续作用,防止氨继续入侵,立即清除污染的衣服和皮肤,要防止被氨污染的衣服从头面部脱出(这可加重呼吸道吸入及眼和颜面灼伤),应把套衣剪开,首先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要防止头发冲洗的污水再次流入眼内,造成重复灼伤),然后用2%~4%硼酸水湿敷被污染的皮肤。②保持病人呼吸道畅通,如出现喉痉挛或窒息者应立即作气管切开术。③护送病人住院,在护送过程中,要随时注意病人生命体症(TP、R、BP),不要远途颠簸运送,这将加重病变恶化。休克病人护送时,应取平卧位,头部稍低,昏迷者要保持呼吸道畅通。凡经就地处理后转院或送院者,预后均佳。
急性中毒期应严密观察24~48小时,以便及早发现肺水肿,做好预防性治疗肺水肿的有关措施,积极防治喉梗阻及肺水肿是抢救氨中毒成功的关键,立即吸氧,吸引呼吸道泌物,烦燥不安者可用镇静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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