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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钢瓶管理在燃气行业管理中的重要性

作者:吴云昌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23日


  
  (三)钢瓶检验单位的检验质量良莠不齐,存在安全隐患。这表现在:
  1.有些钢瓶检验单位为追求经济效益,降低成本,从而简化检验工序,不能按照国家规定逐项进行检验,检修后的钢瓶存在安全隐患。根据国家规定,一只钢瓶的检验工序有30多道,需从各个方面对待检钢瓶进行重新测定、检修,从而保证了检验后钢瓶的安全使用。
  目前,各地对检修钢瓶的价格大都制定了统一指导价,目的是为了避免低价竞争,保证检验质量,但实际情况低价竞争普遍存在。2000年山东省物价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联合制定了钢瓶检修指导价,例如YSP一15型钢瓶的检验价格为34元,而实际检验市场价为20元左右,大大低于指导价格,检验质量难以保证。
  2.检验单位的设备、人员素质存在较大差异。国家规定,检验单位的设备应配备齐全,检验人员应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员证,企业还需拥有一定数量的高职称技术人员在关键岗位严格把关。但有些单位为取得《气瓶定期检验许可证》,聘用一些兼职技术人员或填写其它单位的技术人员来申报资质,而实际上岗人员则是从社会上招聘的雇佣工,无检验资格,弄虚作假。另外,检验设备也存在不全或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这些都难以保证检验后钢瓶的质量。
  3.无证检验单位依然存在。这些单位由于收费低,占领了相当一部分检验市场。它们的检验设备简单,检验工序少,往往只对送来的钢瓶进行除绣、喷漆等表面处理,更换的角阀等部件大都是非正规厂家生产的,检验质量无法保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三、解决问题的措施
  
  (一)液化石油气钢瓶生产制造问题的解决措施
  1.国家、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制定计划,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生产厂家进行抽检,以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2.相关部门联合对钢瓶销售市场的进行检查,查处的非法钢瓶予以没收,查处的无证生产企业坚决取缔,并定期对外公布。
  3.各地燃气行政管理部门应对钢瓶销售实行准销核准管理。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的产品进行准销许可,规范钢瓶经营市场,保障用户的使用安全。
  
  (二)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问题的解决措施
  如何解决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的管理工作,原因是绝大多数未检修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存在于用户手中,分布面太广,且无相应的处罚规定。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强调了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的重要性,要求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不得充装未经检验的钢瓶。但用户大都不愿自己花钱检验钢瓶,而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受利益驱使不能严格把关钢瓶,充装未经检验的钢瓶,使这项工作难有进展。
  笔者认为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只有从液化石油气的源头即经营单位人手,只要经营单位把好钢瓶检验关,这个问题便可圆满解决。具体的措施是液化石油气经营实行立户制度,即要求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开展立户工作,把用户手中的钢瓶折价回收为企业的周转瓶,使用户始终使用企业的周转瓶,手中不再存有自己的钢瓶,并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同时要求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遵守以下规定:
  1.按照供气户数配备一定数量的周转钢瓶和备用钢瓶,以保障用户的用气换瓶需求。
  2.按照管理部门的统一要求,在钢瓶的明显位置喷涂本单位标识。
  3.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定期将周转钢瓶、备用钢瓶送有资质的单位检验,超期报废的钢瓶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破坏处理。
  4.不得充装非本单位的周转钢瓶和用户自存的钢瓶。
  5.严禁买卖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
  同时,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液化石油气钢瓶销售及安全使用的管理工作,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按各自职责予以查处。(三)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质量问题的解决措施
  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由于人员少,管理范围广,不能按照要求及时抽检检验后钢瓶的质量,这给管理带来了弊端。解决办法是引进监督机制,由其它部门进行监督。例如:国外通过委托保险公司进行监督,原因是钢瓶进行了保险,从而保证了检验质量。同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外公布钢瓶检验单位合格名单,以便其它管理部门和广大用户及时了解正规的检验单位,从而消除了无证检验单位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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