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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小型锅炉制造的监检工作

作者:黄贞文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22日

   近年来,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小型锅炉在生产、生活中应用越来越广泛,特别是在一些中、小学校和养殖行业小型锅炉的使用更为普遍,对于检验检测机构,如何把好监检关,不产生“先天不足”的缺陷,保证小型锅炉产品的制造质量,是我们面临的问题。南平市辖区共有锅炉制造企业8家(C级证的2家、D级证的6家),是在福建省除泉州地区以外,拥有小型锅炉制造企业最多的地区。本人从2002年开始从事小型锅炉制造监检,先后监检过多家锅炉制造企业,下面是本人这几年来从事监检工作的一点体会,仅供参考大家参考。

    一、目前主要生产小型锅炉的企业

    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锅炉制造许可级别划分为A、B、C、D四个级别,四个级别的锅炉制造企业均可生产小型锅炉,但目前生产小型锅炉的企业主要是取得D级锅炉制造许可级别的企业。

    二、目前小型锅炉产品制造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

    1、认为小型锅炉因为额定设计压力低,使用很安全,因此注重外观质量忽视内在安全质量。

    2、锅炉或焊接专业毕业的人员少,质保体系人员素质相对偏低。

    3、对图纸未能理解透,只凭经验制造生产,制造的实物与图纸不符。

    4、重视实际的制造过程,忽视质控表卡的填写。

    三、监检工作的具体做法

    1、转变观念 提高认识

    由于长期以来人们对小型锅炉的认识不同,众多认为小型锅炉要求不严,技术含量低,人人都能搞设计,有焊工证就能搞制造,不懂技术也能搞安装,以致部分地方小型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失控,用户对安全使用知识知之甚少,出现了产品质量差、负荷不足、使用寿命短,使用不安全等严重质量问题,甚至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我国在2000年8月1日开始施行《小型和常压锅炉安全监察规定》,所以在国家大力加强对小型锅炉监管的同时,作为监检人员也应该有义务做好宣传工作,转变制造企业的观念,提高制造企业对小型锅炉的认识,从源头上抓好小型锅炉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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