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执行安全法规和培育安全文化的关系
法制社会,无法不立。为了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国家制定了专门的安全生产法,公司也依据有关国家法规、国际公约等,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安全规章制度,包括体系文件,公司、部门和船舶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这些规章制度都是以往经验的总结与提炼,是前人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船员只有遵守法规与制度、按章操作,才能降低事故发生率,保证安全。
但是根据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思想,外因只是事物发展的重要原因,内因才是根本原因。法规与制度讲究的是“严”,是秩序、规范、纪律,只能从外部强制上对船员提出要求,这种要求一旦失去强制力就难以收到效果,尤其是船舶远航在外,漫长、枯燥的海上生活容易使船员思想松懈,制度的约束力淡化,因此必须把内因与外因有机结合起来。所谓内因,从个体上说就是船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习惯,从整体上说就是企业的安全文化。
通过宣传教育、安全培训等活动,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使得船员明白:安全就在我手里,安全由我们创造,事故同样也因我们产生,营造出人人关注安全、人人都是安全员的浓厚氛围,可以强化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起到安全法规所无法起到的作用。一直以来,公司都把安全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一个重要部分加以培育。机关、船舶领导组织对船员进行安全培训,培养他们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感,使安全成为员工的一种习惯、一种需要、一种自觉行为,塑造企业的安全文化。除此以外,几年来公司还在《船友》开办了“安全效益”、“安全工作大家谈”等栏目,刊登了许多有关的文章,大力开展安全宣传与教育,并引导船员乃至船员家属积极参与,取得良好的效果,对于我司安全文化的培育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使安全观念更深入人心。
四、领导重视与全员积极参与的关系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就是一艘行驶中的船舶,船头朝哪个方向,整条船就向着哪个方向前进,公司领导就如同船头。公司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重视,体现出来的意志力、决心和信心,都会影响整个团队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产生“上行下效”的效果。只有各级领导重视安全,强调安全,确定安全工作的思路与方针,这样船员才能更加重视安全,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否则可能流于表面、拘于形式。可见,领导重视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
但是,安全工作还需要“众人划桨”,需要全体员工具体落实,共同筑建安全的坚固堤防。领导主要是从大局角度“谈”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船岸人员才是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者、维护者和监督员,他们还可以把遇到的问题、解决方法、注意事项和经验教训反馈给领导,使领导能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指导方针,把安全工作与实际情况紧密结合起来,避免纸上谈兵、流于空洞。
做好安全工作要把领导重视和全员落实有机结合起来。一直以来,集团和公司各级领导都把安全工作当作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集团成立了海上安委会、陆上安委会和信息安委会;年初,香港集团制定了开展安全管理年活动的方案,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年中6月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反三违月”活动……这些都表明领导对于安全工作的重视。在公司领导的正确引导下,全体船岸人员也积极投身于各种安全活动,尽职尽责搞好安全工作:职能部门对船舶实施安全监控管理,船员具体落实安全措施,家属从亲情的角度提醒远航亲人注意安全,公司形成了一种人人事事保安全的良好风气,在力争效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济效益连创新高。
由此可见,安全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搞好安全工作,必须处理好以上几方面关系,协调各方力量,提高所有船岸人员的认识,完善已有的安全体系和措施,把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做全,做到有备无患,力争万无一失。警钟长鸣,幸福才能万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