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措施之差距
对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昆急救援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尽最大可能挽救事故受伤者,避免受伤者因抢救迟缓而丧失生命。有关研究表明;在碰撞类交通事故发生后的1 min内,若由碰撞自动通知系统向当局发出报告,每年就可以挽救多达3000人的生命。法国曾做过统计,同样伤势的重伤员,在30min内获救其生存率是80%,在60min内获救其生存率是40%,在90min内获救生存率仅10%。为了最大限度的挽救受伤者的生命,日、美、欧交通发达国家均已建立起了较完备的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系统。
交通发达国家的交通事故紧急救援系统主要包括:电话报告子系统、信息接收中心、紧急出警子系统、紧急医疗子系统、路面清障子系统、消防系统等子系统。紧急救援系统的功能是能以最快、最准确的方式及时获得救助信息能以最快的速度达到事故地点对受伤者实施救助。为了保证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救护人员能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到达第一事故现场,均要求警察,消防、医院救护、边防警卫、海军救援、独立救援等单位随时奉命参与施救行动。
德国和日本是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系统建立比较完善的国家,尤以德国的紧急救援体系最具特色。德把其面积为36万平方公里的全国国土划分为330个紧急医疗服务区,每个区设有1个控制室、7个分控室随时提供急救服务;除了稠密的地面分控中心外,另设有50个空中救护基地,使用直升飞机对全国提供地毯式覆盖服务。在德国,无论是在城市还是郊区,只要发生交通事故,急救人员在接到报告电话后,一般9min内就能赶到事故现场,所以受伤人员一般都能获得及时的急救服务。德国从1970年至今,尽管道路交通事故总次数不断增加,但事故重伤、死亡人数却显著减少,其道路交通事故致死率由1970年的3.61%下降到1997年的1.696%;日本的道路交通事故致死率也由1950年的14.2%降至1995年的1.1%。交通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对道路交通事故建立紧急助系统是减少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重要手段。
我国的道路紧急救援工作刚刚起步。2002年1月10日,公安部、卫生部联合发文、明确要求在已设立“120”急救中心的地区,“120”急救电话与“110”报警服务台、“122”交通事故报警服务台三者之间必须建立起交通事故信息传递、现场急救和急救转运的综合反应与协调机制;在未设立“120”急救中心的公路周边地区,公安机关要与县医院、乡卫生院设立昼夜值联系电话,保障紧急求救信息联络畅通,确保交通事故伤员能够得到及时、就近救治。目前,该措施虽在一些城市如上海市已初见效果,但从总体上讲,由于受到经费、体制等原因的制约,执行效果并不十分理想。据有关统计资料:目前,我国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重伤员约有2/3的人因不能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护而死亡; 在1000例交通事故中,只有约15%左右的受伤者能乘救护车到达医院。
3 差距表现与原因
3.1 我国道路交通法规建设方面的差距表现
与国外交通发达国家道路交通法规相比,我国在道路交通法规建设方面的差距主要表现为:①法规体系的完备性差,现有的道路交通法规覆盖面仅限定在与道路交通安全直接相关的较小范围内,许多与道路交通安全间接相关的内容尚未涉及;②现行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中由国家统一颁布的法律少,多为部门法规,层次较低、效力有限;③现有的一些道路交通法规条款内容过于简单,导致执法者裁最权过大。
3.2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深广度方面差距表现
我国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深广度方面与国外交通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明显,主要表现为:①尚未形成一个全民大众广泛参与地开放式社会化交通
体系,现行的教育对象范围狭窄,主要集中于机动车驾驶员和与道路交通活动相关的责任人员及一些大中城市的在校中小学生;②宣传教育形式单一,主要方法为驾驶人员学习班、交通民警到学校讲课及依靠车管单位召开的一些生会议;③宣传教育效果有限,主要是由于
经费短缺,
内容又缺乏系统性、趣味性,加之宣传教育方法单调所致。
3.3 我国对交通违章行业处罚方面的差距表现
我国在对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方面与国外交通发达国家相比的差距主要表现为:①处罚力度较轻,特别是对重大交通违章行为的累犯处罚力度不足,导致一些情况下缺少应有的威慑效应;②现有一些条款的规定过于原则,导致执法者在实际执法过程中随意性大,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的现象比较严重; ③一些地方以罚代管现象较严重。
3.4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方面的差距
由于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工作刚刚起步,目前无论是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体系建设,还是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队伍及其装备水平及紧急救援资金保障方面,与国外交通发达国家相比都存在巨大差距。
由前面的讨论不难看出,我国与国外交通发达国家在道路交通法规建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道路交通执法、道路事故紧急救援措施等方面的差距是客观存在的,且有的方面还是巨大的。对此,首先应该以积极的态度去正视它,在弄清这些差距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的基础上,以更加主动的态度想办法,定规划,脚踏实地的逐步完善,只有这样,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措施才会更科学、更全面、更有效,道交通事故才会真正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