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密切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创新宣传方式,突出宣传重点,拓展交通安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维护交通安全的意识明显增强。
各级党委、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2006年,公安部与中宣部、教育部、司法部、安监总局联合部署开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的框架下,按照统一部署,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云南省政府制定了《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办法》;重庆市政府部署开展了为期3年的“心系交通安全,远离事故伤害”大型宣传活动。湖南、山西、安徽、山东、湖北、湖南、云南等地省、市领导亲自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福建省委宣传部、广电局、公安厅及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对媒体刊登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的时间、内容及形式提出明确要求,为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提供了制度保障。
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加强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局面初步形成。2004年,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特别是“宣教工程”实施以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宣传、教育、司法、安监等部门合作程度不断加深,共同部署工作、组织活动、开展检查的工作制度逐步完善。中宣部、公安部联合开展了“迎奥运,文明出行”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开展了全国中小学校园交通 、校车规范管理及整治行动。各省宣教工程成员单位建立了领导小组例会、重大事项通报等制度,共同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全社会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氛围初步形成。一些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单位),特别是与交通安全密切相关的企业(单位)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如在2008年“迎奥运,文明出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中,北京等地汽车俱乐部、汽车生产商和保险企业为活动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越来越多热心公益事业的群众投身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中,交通安全志愿者的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目前,仅江苏省登记注册的交通安全志愿者就达到14.3万人。
交通安全宣传的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化。近年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制作下发了《爱心托起“篮球女孩”》《流泪的花季》《生命没有彩排》《铁骑下的警示》等交通安全专题教育片,以及一批宣传挂图、招贴画。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结合当地交通违法和事故特点,也制作了大量宣传挂图、专题教育片。各地还通过组织交通安全征文、演讲、绘画比赛,举办寓教于乐的文艺表演,开展“超速超员危害”等交通安全体验、演示活动,展览交通事故残骸车辆等,不断增强宣传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