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
第二十条 以各厂房所在地为责任主体进行考核,分别为**车间、***车间~~
第二十一条年度整体考核:
一、年度第一名,对车间正激励2000元,在公司管理基金内支出。
二、年度最后一名,对车间管理层及安全员合计负激励2000元,罚款所得纳入公司管理基金。
第二十二条月度现场检查考核
一、连续二个月第一名,对对车间主任及安全员各正激励200元,在公司管理基金内支出。
二、当月最后一名通报批评;连续二个月最后一名,对车间主任及安全员各处罚200元,罚款所得纳入公司管理基金。
第二十三条安全事故考核:
一、年度内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对车间正激励1000元,在公司管理基金内支出。
二、根据事故情节对相关责任人及直接领导人,处于以下负激励,罚款所得纳入公司管理基金。
事故类别 | 事故定义 | 初步认定机构 | 负激励(元/次) |
一般 | l 员工轻伤(损失工作日低于15天) l 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 | 公司安全委员会 | 100元~500元 |
严重 | l 员工重伤(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5天) l 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 | 集团安全委员会 | 500元~3000元 |
重大 | l 员工死亡 l 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 | 3000元~5000元 |
1、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工伤赔偿费等。
2、对损失巨大、情节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对责任人予以罚款、降职、停职、辞退、开除直至送司法机关处理
3、工伤事故最终认定按国家法律法规,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管理办法以《安全管理制度》、《工伤事故处理办法》为原则执行,如有冲突以其为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管理办法由制造部体系支持中心制订、解释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