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9月06日

    一、在通航和禁航的桥孔两侧应按章设置标志信号和慢行信号,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灯光照明;

    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避免发生过往船只、漂浮物对水上施工设施、构造物的意外碰撞事故;

    三、考虑到秦淮河汛期最高水位的通航、排涝以及实际施工的要求,设计合理的施工方案,防止施工便桥、平台、护筒口、模板施工低于水位,影响施工和行洪;

    四、凡在通航孔上方进行重要的施工作业或预制梁安装时,必须事先做好短时间的停航工作和水上交通管制工作;

    五、在通航孔上方作业,保证通航净空的前提下必须张挂安全网;

    六、凡进行水上施工作业必须配备必要的救生船和救生器材,并组织专人负责救援工作;

    七、水上作业人员必须穿上救生衣,不得一人单独作业,还必须具备熟悉水性、会游泳的基本条件;

    八、水上打捞工作应由专业潜水作业人员进行,根据要求配合做好安全工作;
    所有施工船只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船只必须锚定,严禁超载;

    九、制定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施工计划,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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