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17日

  5)电焊机防触电保护装置

  5.1.2重要防护用品采取定点厂家认定产品的管理,公司安全监督部每年发布《认定厂家认定产品的推荐信息》。

  5.1.3采购由分包方按照《认定厂家认定产品的推荐信息》进行购买。

  5.1.4项目经理部对分包方购买的重要防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并登记。

  5.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5.2.1范围:1)电焊护目镜和面罩;2)防冲击眼护镜;3)防酸工作服;4)防噪声护具;5)防尘口罩;6)长管面具;7)绝缘皮鞋;

  5.2.2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由项目分包商自行购买,购买特种防护用品时,要求到提供以下证件的单位购买:

  (1)厂家的营业执照;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有效的检测报告;

  5.2.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参照《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家经贸委安全[2000]189号执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建立登记、发放管理制度。

  5.2.5项目经理部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5.3安全监督部需要时对项目所采购的用品进行抽查,检查。发现不符合按《不符合纠正预防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6、相关文件

  《重要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登记表》

  《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