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操作维修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22日

  4、施工机械设备的保养分例行保养、定期保养和特定保养。

  (1)例行保养以外部清洁、检查为重点,并按规定加注润滑油(脂),由操作人员在班前、班后和工作中的停歇时间执行的日常维护。

  (2)定期保养,应根据机械设备构造特点和复杂程度,按照原厂说明要求执行。以内燃机为动力的机械设备执行三级保养制;以电动机为动力的机械设备一般执行两级保养制,根据机械设备作业的具体情况可适当增减定期保养的级别。

  (3)特定保养包括走合期保养、换季保养和转移前保养。

  ①走合期保养:指新购或大修后的机械设备,在正常使用前,都必须进行一段时间的减载、减速、减负荷的走合(按原厂说明书规定执行)。走合期满对机械设备进行一次二级保养。

  ②换季保养:机械设备在进入夏季进入冬季之前,应按当地气温变化情况,适时更换油料,采取降温或凡防寒措施。一般应结合定期保养一起进行。

  ③转移前保养:机械设备在某一工程施工完毕,将转移至另一工程施工,为使转移后迅速投入使用,虽未达到规定的定期保养间隔期,也应按二级保养作业项目进行保养。

  5、凡转入公司的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公司财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提取机械设备折旧费。机械设备折旧费属专项基金,不准挪为他用, 由公司统一管理。

  6、 确保公司内部施工生产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使用效能,提高机械设备的经济效益,可采取租赁方式,为社会服务,但双方必须签定租赁合同,并严格执行。

  7、 设备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的;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无改造价值的;修理费用高,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因意外灾害或事故,使主要结构和总成件严重损坏,无法修复使用的或一次修理费用预计超过现值一半以上的;严重污染环境,不符和环保要求的;其他应当淘汰的。经确认应当及时报废。

  (四)施工机械设备检修

  施工机械设备的修理分整机大修,总成大修,小修和项修四种。

  1、整机大修是设备运转一定时间后,经检测鉴定,其技术状况已达到大修标志,需要对整机进行一次恢复性的修理,使其技术状况和工作性能达到大修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延长使用寿命。

  2、总成大修是整机其他技术状况良好,但某一总成件磨损严重或损坏,形成与其他总成之间的技术状况不平衡,影响正常使用的可进行总成大修。

  3、小修是一种运行性修理,主要是消除机械设备故障和局部损坏,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应尽量与定期保养一起进行。

  4、项修是预防与恢复相结合的一种修理,是通过对设备日常运转情况的综合分析、判断,结合设备实际技术状况,而确定需要维修的项目内容。

  5、经大修后使用的设备,均需进行走合期运行和保养,并进行试运转检验。

  (五)施工机械设备检查及维护、保养、修理职责

  1.日常检查主要由用机单位进行自检。主要对“十字作业”的执行情况和安全装置的可靠有效性进行检查。

  2.综合检查是随公司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定期检查时,一同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为 “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资料等各个方面。

  3.施工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和一级保养由用机单位负责实施。二级以上的保养及各类修理由机属单位负责实施。租赁设备应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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