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奖罚规定

作者:方友华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22日

  5、施工机械、车辆超坐载人以及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驾驶证”驾驶他人施工机械、车辆者;

  6、有意损坏安全网、安全带、安全标志、交通标志、通航信号、消防器材者;

  7、不听安全人员劝告或故意辱骂、动手阻挠安全人员正常工作者。

  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的处以1000元-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1、泥浆外泄、施工场地环境卫生不整洁、材料堆放不整齐等。

  2、施工用电违反用电规章制度:

  1、关箱无漏电保护或保护器失灵。

  2、电保护装置参数不匹配。

  3、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

  4、电箱无门,无防雨措施的。

  5、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的。

  6、无电工巡视维修记录或填写不真实的。

  3、起重吊装违反操作规程:

  1、司机无证上岗,无场指挥的。

  2、起重吊装作业无警戒标志,面铺垫措施达不到要求的。

  3、 物件堆放高度不符合规定,型构件堆放无稳定措施的。

  4、吊物体体重量不明就吊,有超载作业的。

  备注:详见处罚目录。

  随着无锡市政工程建设市场的不断规范化,只有不断提高施工的管理能力,才能在激烈是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为规范本项目的各项工作,发挥对各施工工区的检查,督促的职能作用,特制定该规定,现下发至各施工工区,请严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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