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边、仰坡以上山坡危石应在开工前清除干净;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特别是在雨雪之后,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
(九)爆破后应清除边、仰坡、洞顶周围的松动石块后,方可继续施工;地质不良时,应采取加固措施。端墙处的土石方开挖后,对松动岩层进行支护。
(十)爆破作业环境安全措施见《爆破工程技术措施》。
(十一)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详细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块、土块和裂缝,应予以清除或支护。
(十二)机械或风钻钻眼时,应检查设备的状况是否完好,发现异常或故障,应排除后方可施工。
(十三)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十四)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加固,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行加固。
(十五)安装钢支架,应遵守有关起重和高处作业等安全规则。选用适宜的小型机具进行吊装。
(十六)爆破后应清除危石,喷锚支护的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压力应保持在0.2MP左右。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十七)隧道施工应建立沉降观测制度。在进行观测时,当发现量测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要时须立即报告上级和组织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订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十八)随着隧道各部开挖工作的前进,应及时进行衬砌与注浆,洞门的衬砌须尽早施工,不良地质地段的洞口必须先完成。
(十九)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等应安装牢固,符合脚手架搭设的规范要求。
(二十)隧道施工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按制度进行保养维护、作业时,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机械设备带病使用。
(二十一)隧道施工的用电、通风、照明、排水等必须符合相关规程、规范。
(二十二)隧道通过突水、突泥、岩溶、顺层、滑坡、瓦斯、煤层、辐射等不良地质地段时,必须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方可进行施工。重大安全技术方案应按规定进行评审后,方可实施。
六、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作业环境安全保障
(一)由于雨季施工持续时间较长,而且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具有突然性,因此应制订雨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二)夏季施工应制订高温季节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七、要求
本制度是对公司承建的路桥涵隧工程的作业环境安全保障制订的通用制度,各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有针对性地细化制订各项目的安全保障制度。并认真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