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奖惩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06日

  三、对违章的处罚

  1、经项目部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违章行为,视情节轻重,将给予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罚款通知书》,并行文对被检查单位黄牌或红牌警告。

  2、违反安全规定,安全管理混乱,贯彻上级安全精神、规定不利,安全隐患突出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对主责作业队处以不低于10000元的罚款。一个单位出现相同的问题,加倍处罚,并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3、发生以下违章情况的每人次给予50~500元的扣款:

  (1)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的,未栓好安全帽带的;

  (2)施工作业不按规定着装的。

  (3)进入施工现场穿高跟鞋的。

  (4)工作前及工作中饮酒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除扣款外并责令停止其工作。

  (5)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的。

  (6)带领小孩或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

  (7)违章指挥的。

  (8)施工现场使用锅炉时,炉内无水运转的。

  (9)对各种施工机具违反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

  (10)其他违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或《施工安全操作细则》的。

  4、项目经理部安全检查人员填发的安全《整改通知书》和安全《罚款通知书》,被检查单位必须坚决执行。

  5、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的事项由被检查作业队执行,经理部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及效果。因不履行整改要求而导致事故,由整改执行人负责,并按本办法处罚标准加倍处罚。

  6、对以上问题,情节严重或社会影响大的,经项目部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重处罚。

  7、对责任作业队或个人的罚款,由项目部下达《罚款通知书》,责任作业队或个人接此通知后,10日内将罚款足额交项目部财务部。

  四、奖励:

  1、项目部对所属各部门、作业队实行季度综合评价考核,以季度为考核期,各作业队、部门每季末,经考核合格(80分以上)写出请奖报告,经项目部安质部核定,经理批准后给予奖励。

  2、重点工程安全考核奖励:

  对公司确定的安全重点工程,实行安全与工期挂钩考核,在规定工期内完工并且没有发生从业人员责任因工伤亡、火灾、爆炸、设备责任事故、交通主责事故的安全重点工程,由工程单位写出请奖报告,项目部核定后发给一次性重点工程安全奖。

  3、安全标准工地考核与奖励

  具体规定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4、安全成绩突出者奖励注:具体由各项目部决定。

  (1)在安全生产环境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防止伤害事故发生的作业队,给予1500元奖励,个人给予500元奖励。

  (2)在重大事故抢救、抢险中有突出贡献的作业队给予1000元,个人给予300元奖励。

  (3)在开展安全达标工地活动中,施工现场经公司检查达到示范标准的,给予作业队1000元奖励。

  (4)在安全技术方面有发明创造或者技术改革成效显著的作业队给予1000~3000元奖励,个人给予500~1500元奖励。

  五、其他

  1、受奖作业队所得奖金,主要用于奖励与安全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不得平均分配和挪作他用。

  2、奖励办理程序:

  (1)奖励由受奖励作业队(个人)填写请奖表,安质部核定后,项目部经理审批,财务部办理领取发放。

  (2)违章、安全隐患的处罚由检查者填写《事故、隐患违章通知单》、《安全隐患罚款通知单》,安质部审核盖章交财务部办理收缴手续。

  3、本办法由项目部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

  4、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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